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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營之外最遠的一個烽火臺,是在四十里之外。誠如王半斤的預料,這個烽火臺的守軍只有三十個人。兩座帳篷,一座堆滿了柴禾的烽火臺,佔地雖小,人員雖少,但作用之重要毋庸置疑。

一講到烽火臺,人們往往會想起為了讓美妞兒笑一個而耍了一坨諸侯的周幽王。在男人們眼裡,周幽王無疑是一個敗家仔。為了取悅自己的女人不惜丟掉整個江山,可以說對不起其列祖列宗。當然,如果說周幽王先生想到了自己的突發奇想會導致那麼悲慘的結局,估摸著即便他再羅曼蒂克也不會點火玩了。但是在女人們眼裡,往往把周幽王看成一個好男人。為了讓自己的女人能夠開心一下,就算敗光了家產也在所不惜。

很好的情人,不是嗎?

結婚,你別逗了,當老孃白痴啊!

周幽王是個好情人,沒錯,多金,天下的錢都是他家的。權利,嗯,這個就不必說了。至於是否帥氣……在周朝不能確定,反正在現代,如果擁有前兩個條件的話,就是一頭豬也不會缺少母豬組隊來求寵幸,說不定其中還有野豬,豪豬,荷蘭豬這樣的洋妞兒……

三十個士兵分作六隊,沒隊輪值兩個時辰,晝夜不斷。他們的任務,就是一旦發現敵情後就點燃狼煙傳遞警訊。

關於狼煙,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解釋。

新華字典中關於狼煙的解釋是,古代報警的猛火,據說用狼糞燃燒。狼煙,在辭典中最初的解釋就是狼糞燃燒而冒出來的濃煙。據說那個時候戍邊的將士很難搞到引火用的牛糞,於是就用撿來的狼糞代替之。由此可見,第一,那個時候已經充分認識到了糞便的作用絕不僅僅是當養料。第二,狼糞比牛糞好撿。

而在狼圖騰一書中,作者詳細分析後得出的結論是,狼煙跟狼糞沒有一毛錢的關係。書中認為,狼煙,之所以如此叫法,其實意思就是……狼來了。草原民族視狼為圖騰,看不起農牧耕織羊性漢人。而漢人也往往視草原人為茹毛飲血的野狼,一點好感都沒有。點燃烽煙的意思就是,信奉狼的野蠻人來了。

不過很有意思的是,北宋的錢易雲記載說:凡邊疆放火號,常用狼糞燒之以為煙,煙氣直上,雖烈風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謂之曰狼煙。明朝,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記載:狼腸直,故邊塞以狼矢為煙。(文學功底淺薄,故不解,矢與屎同意?)而宋代的《武經總要》中,則詳細介紹瞭如何製造狼煙,材料多達十幾種,應該是差不多就是真實的資料了。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戚繼光所著的文獻裡可以看出,那個時候北方的狼是很多很多的。

不管怎麼說,這在當時是一種很有效的通訊手段。

守烽火臺的任務是無聊的單調的,在荒郊野地裡,守護著這一座簡易的烽火臺就是他們的使命。他們不能遠離,每日守在這巴掌大的地方。一開始還有袍澤運糧食過來,慢慢的,也不知道是袍澤們忘記了他們的存在,還是因為戰事吃緊,抽調不出人手來送糧。反正從六七天前開始,他們的糧草就斷了。他們更相信,或許……大本營那邊已經沒有多少糧草了。忠於職守的周軍士兵並沒有撤回大本營,而是開始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三十個人,每天抽出十五個人出去打獵,找糧食,維持著生存,也維持著軍人的尊嚴。

他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會持續多久,或許,即便冀州被攻破大軍進入冀州城,也不會有人記得在這個地方還有他們這樣三十個風餐露宿計程車兵在堅守著自己的崗位。他們都是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們眼裡無足輕重死不足惜的小人物。雖然那些大人物們安排他們在這裡守著,但心裡卻想不起他們的存在。

重視他們的,反而是敵人。

今天他們的運氣不錯,劉姓隊正親自帶著十四個兄弟分作兩隊出去打獵,雖然平原上大野獸極少,但正是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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