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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梳理資訊的時候,還是找到了一個極具價值的線索人物——他的前妻。
李興榮60年代初不過是個好吃懶做的混混,20歲出頭,不求上進,也讀不出書,只仗著是家中的小兒子,今天吃媽媽家,明天吃姐姐家,後天又去哥哥家蹭一頓……因為父親早逝,母親力微,他幾乎是沒有人管教的。
後來他糾集了幾個混混,成了革委會袁主任的手下小弟,一開始是去清查一些解放前的商賈之家,說人家是資本主義什麼的,後來搖身一變,提拔成了小組長,更是耀武揚威起來。
他原來的媳婦叫林莎莎,原是個商戶的閨女,家裡一朝落難,他帶頭查了林家,回過頭又趁機把林莎莎佔有了……一直過了五六年,因為林莎莎懷不上孩子,二人才離了婚。
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與父母割席的林莎莎,做了文具廠的一名普通工人。
蘇沐雪和孫寶珍找到她的時候,林莎莎剛下班,正欲開啟逼仄小巷裡一間臨時搭建的屋子。
在暮色之中看到她們兩張陌生的面孔,林莎莎有些驚訝。
孫寶珍說:「別慌,我是這個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小孫,有些事想找你瞭解一下情況。」
林莎莎愣了愣,但是見孫寶珍確實在街道辦裡上班,沒有起疑心,把她們請進了屋。
這是一個單間屋子,小小的空間裡只有一張床,一個衣櫃,一張桌子,兩張凳子。但她是一個愛乾淨的女子,屋子雖然狹小,卻收拾得井井有條,窗臺上還用玻璃罐養了一種水草,給屋子增加了一抹綠色。
水龍頭就在門外,與巷子裡其他居民共用。平日裡林莎莎大部分時候在廠裡吃飯,洗澡在巷子的公共澡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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