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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全這時候送了摺子過來,康熙低頭一看就笑了笑:「果然,這事確實有內情,李天馥的處置也很好。」

他轉手遞了過來,顧凝宸低頭一看,才得知這鄰居垂涎小子母親的美色,半夜闖進來。

知道如今女子對名聲看得比性命還重,小子又孝順,絕不會把真相說出去,這鄰居就肆無忌憚了,還囂張得很,竟然還跑到京城來擊鼓鳴冤。

該說他膽大妄為,還是真以為沒人說出真相,自己就能全身而退?

李天馥的做法很簡單,並沒有對外說明小子一直拼命想要隱瞞,又維護母親名聲的真相,轉而提起鄰居故意放火之事。

鄰居緊抓著小子不放,非要置他於死地,這也讓李天馥感覺很疑惑。

如果他只垂涎小子的母親,沒得手就算了,怎麼還一而再再而三要讓小子死?

就因為垂涎美色而已,倒沒必要把人弄死那麼過分。

而且李天馥看了鄰居闖入的路徑,雖然是直奔母親的房間,中途卻稍微繞了點路,故意靠近小子的房間。

兩人的房間有一段距離,鄰居如果直接從另外一個圍牆進去,壓根不會經過小子的房間才是。

他這麼故意激怒小子,讓對方砍傷自己,接而找這個藉口定罪,把小子弄死。

李天馥派人一查,鄰居夜裡放火那天,小子正好經過。

但是天色太昏暗,小子並沒有認出是誰,只看背影感覺像是個男子,還跟村長提過。

這就讓鄰居很擔心小子認出了自己,然後才有了後邊的事。

如果小子因此被定罪,判了死刑,那麼唯一的證人就沒了,誰都不知道鄰居曾經放火打算殺了拒絕自己親事的那一家人。

李天馥派人把鄰居抓了起來,押入大牢審問了幾天,他什麼都透露了。

只說那天晚上越想越生氣,喝了不少酒,酒氣一上頭就帶著餘下的酒水去了,潑了院子幾個地方,然後點火後,他就害怕了,趕緊跑了。

但是跑了幾步,他就發現小子剛回家的路上,幸好那天晚上沒有月亮,才沒叫自己暴露了身份。

可是回家後他酒醒了,越想越害怕,最後就琢磨出這麼個計劃來,讓小子傷人,卻又閉口說不出理由來。

他最是熟悉知府,性子十分高傲,要那小子一直閉口不談,一副認罪就完事的樣子,肯定會特彆氣惱,然後判得特別重。

果然跟這人預料的一樣,知府惱羞成怒,就判了那小子死刑。

要不是這小子的親屬鬧騰久了,這小子的墳頭草都有一人高了。

李天馥反過來抓了這鄰居,告他故意放火殺人未遂,也判得很重,卻不是死刑,而是流放。

顧凝宸看完整個案子,只覺得李天馥確實適合刑部。

雖說公正嚴明,他卻帶著那麼一點人情味,沒有公事公辦把這鄰居闖入母親房裡的事對外說了,叫這母親以後很難出去做人。

這世道女子的名聲有一絲汙點,別人不會去講究真假,只會覺得別人的名聲好好的,就她有問題,必然是她自己的錯了。

這鄰居有恃無恐,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李天馥就隱瞞了此事,查到這人還放火打算殺人,正好前後推斷了起來,知道他是想要殺人滅口了。

證據確鑿,這鄰居沒判死刑,也不是李天馥心慈手軟,而是他死了容易,還是流放更讓人痛苦。

在流放路上,其他人得知此人還放火燒一家人,就因為對方拒絕了結親之事。

別說差役,就是其他犯人都要看不上他。

能活到流放的地方,才是苦難的才是,就這麼死了實在太便宜此人了。

小子年紀不大,身上也不用背負一條人命,還護住了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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