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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會稽向咸陽的路上,到處都是亂兵。
戰鬥已經毀了堅實的道路,騎馬已經無法透過道路,郝任於是喬裝打扮混入軍隊,跟著軍隊向咸陽開始緩緩移動。
秦皇已死,秦國已經沒有了震懾六國的餘威。趁著亂世,每一個有野心的人都想要趁機分一杯羹,或封疆裂土,或稱王稱霸。
郝任混進的這支軍隊,只是一支雜兵,比不了項羽的江東子弟兵,也比不了章邯的大秦鐵騎。光是前進的路上,就已經和其他軍隊火併數次。郝任雖然混跡其中,但能少殺人就少殺人,就像最奸詐的老兵油子一樣,混日子。
“嘿,你小子,居然也到了這裡。”也不知道軍隊之間兼併多少次,突然有一天,一個穿著黑色緊衣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
郝任盯著對方面孔瞧了許久,才想起,那是在會稽郡外第一次火併時候,見過的一個軍官。
他笑了笑,沒有說話,低拉著頭,手中握著一根長槍,隨著軍隊緩慢移動。只不過那黑衣漢子是自來熟,直接靠到他身邊,道:“魏王兵敗了,幸好我們逃出來了,否則秦國將軍章邯,那可是殺人魔王,據說,那一次戰鬥死在城下的人都能夠填平護城河了。”
郝任只是默默聽著,想了很久,才想起,所謂的魏王其實是魏咎。
對方一直在滔滔不絕地講關於戰鬥當中的事情,他有些不耐聽,隨手在對方身上拍了拍,點了其啞穴。黑衣漢子吱吱呀呀地說不出來,急的滿頭大汗,臉色通紅。
整整一夜,郝任都覺得安靜了許多。等到第二天,亂軍走到了來到了一座縣城,所有頓時欣喜若狂。
這些人都是敗軍之兵,沒有什麼紀律約束,各個都如同豺狼虎豹,每經過一座村莊時候,都會將村莊裡面男女老少屠盡,將裡面糧食強光,然後接著向下一個目的地遊走。
逐漸的,這股亂軍裡面出現了領頭羊,而亂軍的陣勢也越來越大。將混跡進來的流民算在裡面,這股亂軍的人數已經超過十萬。
當人越來越多時候,亂軍也越發不好養了,將領只能將遇城屠城的政策繼續執行下去。
這個時候,在他們面前的縣城牆高二十丈,一看就是一座大城。
大城裡面才會藏有糧食,糧食對這些亂軍來說比親兒子都重要。亂軍首領下達了圍城的命令,並許諾,撐破之後,城內之人任士兵為所欲為。得到將領的允許,亂兵開始急躁躁地圍城。
郝任只是在亂軍當中混日子,自然不可能跟亂軍一樣圍城,便用了法術向軍隊後面移動。
等他到了軍隊邊緣時候,見到不久前見過的那個黑衣漢子也竟然在這裡。只不過,他此時的狀態比原先要糟上許多。原本身上的光鮮黑色緊衣已經不見了,變成了髒亂的麻衣,腿也受了傷,上面潰爛了很大一片,顯然已經感染了。
他見到郝任,嘆了口氣,道:“我看樣子是活不成了,你如果有機會,將這塊玉佩帶到咸陽,咸陽外面有一條河,叫灞河,河上有一座橋,橋邊有一顆柳樹,你把它埋在那裡面。”
他的手已經褶皺許多,顫巍巍地在衣服裡面掏了半天,從掏出一塊玉佩。
玉佩光澤十分暗淡,一看就知道成色很差,玉上面僅僅刻了一個字。他握著玉佩在手中看了很久,才將其交給郝任,而後躺在傷兵堆裡面,奄奄一息。
這個時代的傷兵是沒有人會救治的,傷兵都被放置在一個地方,能夠活下去,就看每一個人的運氣了。
第三天的時候,郝任再次過來的時候,那人已經死了,手腳早已經冰涼。
郝任沒有說什麼,這是這個時代的人的命運,也是這個時代的悲哀。他握了握手中玉佩,這是他找到的第一個寶物,此時握在手心,卻感覺有些沉甸甸的。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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