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衣/斑衣白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39頁,夕照,斑衣/斑衣白骨,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顧海把警官證舉到她面前,問:「你是鄭霞?」
鄭霞五十出頭,中年發福嚴重,紋的烏黑的雙眉攪擰在一起,滿臉火氣。她沒看顧海的警官證,不耐煩地問:「那你們是誰?」
顧海:「我們是警察,有事找你。」
鄭霞這才讓他們進屋。韓飛鷺一進客廳就知道為什麼鄭霞看起來這麼暴躁;鄭霞的家是一套小小的兩室一廳,客廳裡塞滿了孩子的用品和衣物,地板上倒了兩隻板凳和一堆玩具,兩個五六歲的男孩兒正在狹小擁擠的客廳裡追逐打鬧,每個人的尖叫聲都塞得過一百隻鴨子。沙發上站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兒,拿著蠟筆正在畫畫,還算乖巧,只是她的畫板是白牆。電視櫃前還有一張嬰兒床,裡面躺著一個還不到一歲的小嬰兒,嬰兒哭聲嘹亮,繞樑不絕。
韓飛鷺沒走幾步就踩到一隻會叫的玩偶鴨子,他把鴨子撿起來,問:「都是你的孩子?」
鄭霞向兩個打鬧的男孩兒吼了一聲,然後摔摔打打地整理滿屋的雜物:「是我的孫子和孫女兒,個個都是來討債的,也不知道生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老二,別動你妹妹!」
一個男孩兒沒輕沒重地逗弄嬰兒床裡的孩子,晃她的胳膊捏她的臉,把孩子逗得直哭。
韓飛鷺把男孩兒往後攔了一下,然後把嬰兒床裡的小女孩抱起來安撫。他抱孩子的姿勢很標準,一手託屁股一手託背,讓孩子趴在他懷裡,是以前照顧表姐家的孩子積累出的經驗。
鄭霞見他幫忙哄孩子,臉色這才緩和不少:「你們隨便坐,我去倒水。」
韓飛鷺抱著孩子慢悠悠地晃悠:「不用麻煩了,我們說幾句話就走。你還記不記得劉思雨?」
鄭霞顯然已經很久沒聽過這個名字了:「劉思雨?是那個,那個那個那個劉思雨嗎?」
韓飛鷺看她一眼,道:「對,就是那個劉思雨。她出事前和你合租,你還記得?」
鄭霞:「記得記得,她怎麼了?那件案子不是早都破了嘛。」
韓飛鷺晃到封閉的陽臺上,用腳勾過去一張小凳子在凳子上坐下,抱著孩子換了個姿勢,讓孩子躺在他臂彎裡:「你和她關係怎麼樣?是怎麼認識 的?」
鄭霞也坐在沙發上:「我和劉思雨?我們倆本來不認識,是我付不起房租了,所以讓房東再找個人和我合租,房東很快就把她領來了,之後我倆就一直合租,一塊兒住了兩年多。」
韓飛鷺:「2007年10月3號當天,她和你在一起?」
鄭霞:「不光有我,還有她另外幾個朋友。我們在一塊兒喝酒,喝完酒就散了。」
韓飛鷺:「你和她住在一起,為什麼沒一起回家?」
鄭霞:「我跟我物件走了,她自己開車回的家。」
韓飛鷺:「當年劉思雨肇事逃逸後,警方一直找不到她的下落,懷疑有人在暗中幫她。她當真沒有聯絡過你嗎?」
鄭霞控制情緒的能力幾乎為零,當下又急出滿臉火氣:「沒有啊!這都過了多少年了,你們幹嘛揪著我不放!」
她嗓門過高,適才被哄好的小嬰兒受了驚嚇,撇著嘴一副要哭出來的模樣。韓飛鷺從地上撿起一隻毛茸茸的玩偶放在她面前吸引她注意力,道:「這十五年以來今天是我們第一次來找你,這也算揪著你不放?今天只要你好好配合我們把情況說清楚,以後我們不會打擾你,如果你繼續這個態度,咱們以後會經常見面。」
鄭霞:「我真的沒有幫她啊,我們倆雖然住在一起但是關係真的很一般,經常為一些電費水費吵起來。她生日那天請我吃飯只是因為和我住在一起,不想面子上過不去。」
韓飛鷺:「據我瞭解,劉思雨逃逸後的第三天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了一張火車票,而她沒有上那趟火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