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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苦笑了一聲繼續道:“是家人也好,是仇人也罷,這些都沒關係,你們只要把我送到縣城就好,也別怕我會丟,我被趕出門後自己也是過了半年的。這次之所以被拐也是我甘願的,想著也許被拐走了還能有個活路。但是我看到同屋裡那二十幾個孩子突然的就想明白了,我的不幸源於失去親人,但是這些孩子是有親人的,他們的家人會因為他們的失蹤而焦急。所以我才有了勇氣,去解救他們的勇氣。”能跑出來這麼遠求救的孩子,怎麼會那麼容易就上當呢?當然要給自己的行為找個理由了。

這段話中既有孩子不能自保的無奈,又有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的成熟,所以沒有人懷疑什麼。

這是家務事,年輕的警察再氣憤又能怎麼樣呢?去鄉下教育一頓就能解決問題嗎?顯然是不可能的。唉!這就是一筆糊塗賬。

小哥哥嘆了口氣搖著頭把口供本合上,讓女公安把她又送回了招待所。

林汐蔓覺得她被送回去也就這一兩天的事兒,看來這陵陽市的圖書館是去不了了,這就叫計劃沒有變劃快。

那就先回縣城去她家看看,先把她自己的事情捋順了再想別的。

醫院的孩子都醒了,知道自己爹媽的公安就給當地找了電話,年齡小的,就透過火車沿線的車站打電話看看有沒有人報警丟孩子的。

像林汐蔓這種是蠍子拉屎——獨一份,她的年齡不大不小,所以也就沒讓人家公安同志送,只是叮囑列車員一下就可以了,火車到站後會有當地的公安把她接走。

這次是情況特殊,她還有臥鋪可坐,終於不用再受罪了。下車後被平原市的公安送上了去平桑縣的汽車,而且全程有乘務員看著,絕對丟不了。

到了平桑縣又由這裡的公安把她送到了她縣城的房子那裡,雖然她一再的要求可以自己回家,但是被公安叔叔嚴厲的拒絕了。

當她大伯被公安叫開門的時候嚇了一大跳,聽到公安說完事情後,她大伯一巴掌就拍了過來,被眼疾手快的公安給攔住了。

“你這個大伯是怎麼回事呀?怎麼還打上孩子了?”公安也是聽過這孩子的事情。

“不是,公安同志,這孩子不聽話,怎麼能從家裡自己跑出來呢?”宋連慶忙給公安點頭哈腰的解釋著。

“這孩子是自己從家裡跑出去的嗎?你佔了人家的房子,把人家這麼小的孩子趕出家門你們好意思說孩子是自己跑的?”

公安也是沒給他好臉,這種人對自家的侄女都這樣,可見也不是什麼好人。

“你們不能再把孩子趕出去了,這裡是她的家,是她名下的房子,她的戶口也在縣裡,你讓她去鄉下怎麼活?如果我再看到你把人家孩子趕走,我就去找你們廠裡的領導說說了。”

雖然治標不治本,但是公安的心是好的,畢竟她年齡小,又是一個姑娘家,不能讓她自己一個人在這裡過,得有個成年人在這裡陪著她,雖說這家人不啥地,但是這是不沒辦法的辦法,而且他們也會時常來看著,力求不讓這孩子以後生活艱難。

林汐蔓也知道讓公安把人強制趕走是不現實的,所以在這兩公安囑咐她在家裡好過的時候她點頭應允著。

宋連慶笑呵呵的把兩位公安送走後,轉身就要打林汐蔓,但是見林汐蔓張嘴就要喊,他又把手放了下去,他怕兩公安沒走遠,等晚點再教訓這小賤人。

宋連慶上手就要拉林汐蔓的胳膊被她躲開了,“嘿!你個小兔崽子還反了天了!跟我進屋。”

宋連慶怕公安沒走遠被這死丫頭叫回來,而林汐蔓也怕兩公安沒走遠被宋連慶的叫人再回來,所以兩人殊途同歸的都沒動手。

一聽是進屋,林汐蔓倒是沒再躲,但是也沒上人拉她,自己就進了大屋,這裡以前是原身父母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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