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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秦】佚名
惟仲康肇位四海[1],胤侯命掌六師[2]。羲和廢厥職[3],酒荒於厥邑[4],胤後承王命徂徵。
註釋:
[1]仲康:太康的弟弟。《史記·夏本紀》:“太康崩,弟中康立,是為帝中康。”中康就是仲康。肇(zhào):開始。位:臨事,視事。《廣雅》:“位,蒞也。”[2]胤(yin):國名。侯:《爾雅·釋詁》:“侯,君也。”六師:六軍。大司馬掌管六軍。[3]羲和廢厥職:意謂羲氏與和氏過分好酒貪杯,翫忽職守,淆亂天時節令。羲和,即《堯典》的羲氏與和氏。自堯至夏,羲氏、和氏世世代代為掌管天地四時的官。[4]邑:封地。
第一段,說明胤侯征伐羲和的原因。
告於眾曰:“嗟予有眾,聖有謨訓[1],明徵定保[2],先王克謹天戒[3],臣人克有常憲[4],百官修輔[5],厥後惟明明。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6],官師相規[7],工執藝事以諫[8],其或不恭,邦有常刑。
註釋:
[1]謨:謀略。訓:教訓。[2]徵:蔡傳:“驗。”保:孔傳:“安也。”“定保”指定國安邦。[3]天戒:老天的告誡,如日食之類,古人認為是天降災禍的徵兆。[4]常憲:常規法典。[5]修:修職,忠於職守,搞好本職工作。輔:輔君,輔佐君主。[6]遒(qiu)人:官名,主管宣令。孔疏:“遒人,不知其意。蓋訓遒為聚,聚人而令之,故以為名也。”木鐸:一種鈴子,鈴身是金屬的,鈴舌是木質的。古時宣佈政教法令,沿途搖鈴,以引起人們注意。徇(xun):通“巡”,巡行。[7]官師:眾官,各位官員。規:規勸。[8]工執藝事以諫:意謂如果命令各種工匠製做出的東西是淫巧、奢侈的,工匠應當加以規勸。工,指百工,即各種工匠藝人。用技藝法規進諫,如同《禮記·月令》所說“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
“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沈亂於酒,畔官離次[1],俶擾天紀[2],遐棄厥司[3],乃季秋月朔[4],辰弗集於房[5],瞽奏鼓[6],嗇夫馳[7],庶人走,羲和屍厥官罔聞知[8],昏迷於天象,以幹先王之誅[9],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10],不及時者殺無赦[11]。’
註釋:
[1]畔:通“叛”,違背。次:職位。[2]俶(chu):《爾雅·釋詁》:“始也。”天紀:就是《洪範》篇中“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歷數”的“五紀”。[3]遐(xiá):遠。司:司掌的職務。[4]季秋:秋季的最後一個月,就是農曆九月。朔:農曆每月初一。[5]辰:舊指太陽與月亮相會。《左傳》昭公七年:“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房:房宿,指太陽與月亮相會的地方。[6]瞽(gu):本指盲人,這裡指樂官。按《周禮》,盲人沒有視力,但識別聲音的能力很強,因此用盲人擔任樂官。[7]嗇夫:掌管布帛的小官。[8]屍:主管,主持。[9]幹:犯。先王之誅:先王制定的應當誅殺的律典條例。[10]先時:在時令節氣之前,比時令節氣早。[11]不及時:沒有趕上時令節氣,即指比時令節氣晩。
第二段,胤侯宣佈羲和的罪行。
“今予以爾有眾,奉將天罰[1]。爾眾士同力王室[2],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3]。火炎昆岡[4],玉石俱焚。天吏逸德[5],烈於猛火。殲厥渠魁[6],脅從罔治,舊染汙俗,鹹與惟新[7]。嗚呼!威克厥愛[8],允濟[9];愛克厥威,允罔功。其爾眾士,懋戒哉[10]!”
註釋:
[1]將:行。見孔傳。[2]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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