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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子傳

作者:【宋】蘇軾

方山子[1],光、黃[2]間隱人也。少時慕朱家、郭解[3]為人,閭里之俠皆宗之。稍壯,折節讀書,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晚乃遁於光、黃間曰岐亭[4]。庵居蔬食,不與世相聞。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屋[5]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6]之遺像乎?”因謂之方山子。

餘謫居於黃,過岐亭,適見焉。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餘所以至此者。餘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餘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餘既聳然異之。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前十有九年[7],餘在岐下[8],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因與餘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今幾日耳,精悍之色,猶見於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勳閥,當得官,使從事於其間,今已顯聞。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餘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9]垢汙,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10]見之與?

註釋:

[1]方山子:即宋陳慥(zào造),字季常,晚年隱於光州、黃州間。蘇軾任鳳翔籤判時,與其相識。[2]光、黃:即光州(治所在今河南潢川)、黃州(治所在今湖北黃岡)。[3]朱家、郭解:二人皆為漢代著名遊俠,喜替人排憂解難。[4]岐亭:鎮名,在今湖北麻城。[5]方屋:方頂。屋,古人帽子頂部高起的部分。[6]方山冠:漢代祭祀宗廟時樂舞者所戴的一種帽子。唐宋時,隱者每喜戴之。[7]前十有九年:即嘉佑八年(1063),時作者任鳳翔籤判。[8]岐下:指鳳翔,因其地東北有岐山,故云。[9]陽狂:佯狂。[10]儻:或許。

賞析:

人物傳記,如果不是出於一些外在的原因,如受人請託等,則定是有為而作。換句話說,作者選擇某人作為傳主,一定是對方的身上有著某些令他特別感興趣的東西,因而願意將其記錄下來。那麼,在方山子身上,最能打動蘇軾的是什麼呢?是他的“異”。在文中,他就明確表示對方山子的行事“聳然異之”。

文章一開始,作者便寫出了傳主與常人不同的生活道路:少年時血氣方剛,一身俠氣;成年後折節讀書,有志用世;到了晚年,由於無所遇合,乃隱於光州與黃州之間。但他的無所遇合,是否意味著無法走上宦途呢?作者寫道:“方山子世有勳閥,當得官,使從事於其間,今已顯聞。”可見他的理想並不是追求個人地位,因而也就與一般的因宦途失意而隱居者有所區別。同時,即使是隱居,是否一定要過貧困的生活呢?作者又寫道:“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可見“庵居蔬食”是他的主觀追求。因此,他能夠“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戴著“方屋而高”的帽子,表現出種種奇異行為,也是非常自然的。然而,如果僅僅這樣來寫,雖然也能說明問題,卻似乎過於簡略。於是,作者便有意識地選擇了傳主少年和晚歲兩種具有對比性的行為表現,來進一步豐富其形象。寫少年,是何等地意氣風發,飛揚跋扈:“前十有九年,餘在岐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因與餘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寫晚歲,又是何等地安貧樂道,心境恬淡:“呼餘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妻子奴婢都能自得,方山子自己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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