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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金人議和,就是大漢奸秦檜。這是當時讀書人心中的“條件反射”。
袁崇煥從實際情況出發主張議和,朝臣都不附和。遼東經略王之臣更為此一再彈劾袁崇煥,說這種主張就像宋人和金人議和那樣愚蠢自誤。
其實,明朝當時與宋朝的情況大不相同。
在南宋時,金兵已佔領了中國北方的全部,議和等於是放棄收復失地。但在明朝天啟年間,金人只佔領了遼東,遼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暫時議和,影響甚小。
南宋之時,岳飛、韓世忠、劉鑉、張俊、吳璘、吳玠等大將,都是兵精能戰,金人後方不穩,形勢上利於北伐,議和是失卻了恢復的良機。明末軍隊的戰鬥力遠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賴的只有西洋大炮。但當時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動,只能用於守城,不能用於運動戰。
對於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議和,宋方絕對屈辱,每年片面進貢金帛,並非雙方互贈。宋朝皇帝對金稱臣bc。然而皇太極卻甘願低於明朝皇帝一級,只要求比明朝的諸臣高一級。皇太極一再表示,金國不敢與中國並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爾蒙古人高一等就滿足了bd。他和袁崇煥書信來往,態度上是很明顯的謙恭bE。
可見宋金議和與明金議和兩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皇太極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後來索性改了國號,不稱金國,而稱“大清”,以免引起漢人心理上敵對性的連鎖反應bF。袁崇煥和皇太極信使往來,但因朝中大臣視和議如洪水猛獸,談判全無結果。
當時主張和金人議和,非但冒舉國之大不韙,而且是冒歷史上之大不韙。中國過去受到外族的軍事壓力而議和,通常總是屈辱性的,漢人對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將“議和”、“投降”、“漢奸”三件事聯絡在一起。當軍事上準備沒有充分之時,暫時與外敵議和以爭取時間,中國歷史上兩個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過。漢高祖劉邦曾與匈奴議和,爭取時間來培養國力,到漢武帝時才大舉反擊。唐太宗李世民曾與突厥議和(那時是他父親李淵做皇帝,但和議實際上是李世民所決定),等到整頓好軍隊後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過這不是中國歷史上傳統觀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與侵略本國的外敵議和是投降,是漢奸。”其實,同是議和,卻有性質上的不同,決不能一概而論。基本關鍵在於:議和是永久性的投降?還是暫時妥協、積極準備而終於大舉反攻、得到最後勝利?議和停戰只是策略,決不等於投降。然而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庸才,對於敵我雙方力量的對比、大局發展的前途都是茫無所知,既無決戰的剛勇,也無等待的韌力。袁崇煥精明正確的戰略見解,朝廷中下意識的認為是“漢奸思想”。
袁崇煥當然知道如此力排眾議,對於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將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為重bG。以他如此剛烈之人,對聲名自然非常愛惜,給人罵“漢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較起來,死守寧遠、抗拒大敵,在他並不算是難事,最多打不過,一死殉國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負擔“歷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責任,可艱鉅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剛強的人,越是不重視性命而不肯忍受恥辱。越是儒家的書讀得多,心中歷史感極其深厚的人,越是寶貴自己的名節。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舉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蹟,如張巡睢陽死守,顏杲卿常山罵賊,袁崇煥做起來並不困難。對於性格柔和的人,當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義難,在袁崇煥這樣的偉烈之士,卻是守寧遠易而主和議難。主張議和,他必須違反歷史傳統、違反舉國輿論、違反朝廷決策、更違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連自己都反。
他是個衝動的熱情的豪傑,是“寧為直折劍、猶勝曲全鉤”的剛士,是行事不顧一切、“幾大就幾大”的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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