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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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不同意我離婚,你覺得她會讓我進門?”韶音反問。
沈瓊皺了皺眉。她不可能說吳靈惜不好,改道:“那你就在外面租房子。你又不是沒工作,難道還租不起房子?等你有錢了再買一套房子就是了!”
沈萱的工資是2700,負擔得起租房費用,如果想省錢,還可以跟別人合租。
韶音沒有繼續說這個,而是換了個方向:“你覺得方茂年會放過我嗎?他不想離婚,我逼著他離婚了,你覺得他從此就不來找我,不打擾我,從此他是他、我是我,井水不犯河水嗎?”
“他如果這麼好說話,我何至於要跟他打官司才能離婚?”
沈瓊是沒想過這點的。這讓她有點不舒服,皺緊眉頭,抿了抿唇,沒過多久又道:“那你就搬走!離開這座城市!去他找不到你的地方!”
這不就完了?既離了婚,又有了新生活。
在沈瓊想來,這是很簡單的事,她不懂姐姐為什麼天天哭叫,磨蹭來磨蹭去,拖拖拉拉個沒完!
“那你覺得,在我跟他打官司的這段時間裡,我能跑到別的城市去,讓他找不到我嗎?你該不會覺得,他真的會讓我跟他打官司,而什麼都不做吧?”韶音問道。
不等沈瓊回答,她又說道:“不過,你的意思,我已經明白了。你讓我一個人面對家暴的丈夫,一個人打官司,一個人躲躲藏藏,一個人面對狠毒的婆婆,如果能夠僥倖活到打官司勝利的那天,我就一個人背井離鄉。這是你對自己親姐姐的方式,我明白了。”
沈瓊被她的話說得語塞。
心裡特別不舒服。想說什麼,但是張了張口,卻一個字也說不出。
“當初你不嫁給他,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你怪我幹什麼?”沈瓊的聲音不自覺拔高,站在陽臺上,一隻手握住護欄,用力得指節都發白了:“你怪得著我嗎?是你自己蠢,嫁了這麼個男人!”
韶音冷冷地說:“是媽逼我嫁的。”
當初吳靈惜成天絮絮叨叨,軟話就說“媽還不是為了你,媽都是為你好,這個男人不好嗎”,硬的就是“你真是要氣死我,你是不是非要氣死我才甘心,你要我為你操心一輩子嗎,你就不能趕緊嫁出去,讓我輕鬆兩年”。
沈瓊在外面上學,她不懂這些。
她從小就聰明,學習很好,從小到大不是在學校就是在各種輔導班,每天在家裡的時間不多,她沒有怎麼體會到吳靈惜的情感綁架。
她只會覺得這是愛。
但沈萱不聰明,學習不好,讀的學校不好,未來也不會有什麼出息。身為家中長女,在妹妹是個金鳳凰肯定要飛得很高很遠的情況下,她必然要留在媽媽身邊,照顧她,孝順她。
她跟吳靈惜相處的時間非常非常長,長到吳靈惜早已經把她攥在手心裡了,她背不起“我不孝順,我要氣死你”的罪名。
所以她抗爭了三個月,還是妥協了,選擇嫁給了方茂年。
這對沈萱來說,是非常痛苦的事,但是在沈瓊眼裡,就是她推鍋、自己負擔不起自己的人生、過得不好就怪別人的證明:“媽能怎麼逼你?她拿刀架在你脖子上了嗎?沒有吧?說白了就是你想嫁!你自己選的,少怪別人了!”
韶音很想說,是,她就是拿刀架在了大女兒的脖子上。
那是一把無形的刀,很多人看不見它。
但它真的存在。
就像空氣,沒有人看得見它,但它真的存在,而且致命。
“我沒有怪你。”韶音淡淡地說,“你只是沒有心而已,我不會怪一個沒有心的人。沈瓊,從今天開始,你不是我妹妹,以後也不要叫我姐。”
沈瓊聞言憤怒了:“你什麼意思?還說不是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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