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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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幾年跟著韶音,看到許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決定,不再執著於領證。只不過,對於孩子,還是有些執念。
“我們可以養只貓咪。”韶音對他說,“它除了不能繼承我們的家業,哪裡不好?”
於是陸明霄養了只貓。
沒過多久,又養了只狗。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養了布偶想養英短,養了大橘想養加菲,養了哈士奇想養薩摩耶,養了柴犬想養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當鏟屎官的快樂當中。
沈瓊離開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業,並很快遷往了其他城市。
她拋下了包袱,再也沒有牽掛,一心一意拼事業,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成功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人物,一如青春時的願景,她事業有成。
但她一直沒談戀愛,也沒有結婚。每年會往韶音的基金會捐款,私下裡悄悄關注她的訊息。
她沒有聯絡過韶音。她很想獲得姐姐的原諒,想對她道歉,但她同時又知道,太晚了,已經太晚了。經歷過短暫扯皮離婚的她,都對婚姻深深恐懼,何況是當初孤立無援的姐姐?她得不到姐姐的原諒了。
她同時又隱隱怨恨吳靈惜,因為吳靈惜當年總說“為你姐姐操碎了心”“她天天剜我的心”“我造了什麼孽哦生了這麼個不省心的東西”。
如果不是她總這樣說,沈瓊也不會對姐姐的偏見那麼大。她那時天真得近乎於蠢,她怎麼想得到,母親的抱怨竟是可笑的,不假思索的,就信了母親。
她後來也沒去看過吳靈惜,只是每個月給她打錢,逢年過去會打個電話罷了。
吳靈惜後來還是回到了j縣。兩個女兒都不要她了,小女兒也不在b市了,她還留在這裡幹什麼?回到j縣,住進了曾經的家裡。
她找不到小女兒,但大女兒的工廠在這裡,於是會去工廠轉悠。她這時的精神狀態已經不大好了,但還記得自己是怎麼被女兒拋棄的,於是見到男人打女人,就會衝上去跟對方撕打:“誰讓你打老婆!打老婆的人都該天打雷劈!”
一般人不跟她計較,但也有人混不吝,衝她出手。
吳靈惜被撞到馬路牙子上,腦袋磕破了,被人送去醫院。她醒來時,就見到大女兒坐在床邊,眉眼平淡地看著她。
她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但韶音對她說道:“你閒得沒事,去我那當門衛吧。”
工廠時不時會有男人、婆婆媽媽之輩來鬧事,吳靈惜要是閒得沒事做,韶音給她找活幹。
“好,好,媽去!”吳靈惜連忙點頭。
看到了大女兒,還跟大女兒說上了話,她分外振奮,精神狀態又好起來了。去了韶音的工廠,平時不用她做什麼,但是隻要有人來鬧事,她就往地上一坐,撒潑大哭。
她恨啊!
此生最恨的就是男人!
如果不是可惡的男人,她兩個女兒怎麼會跟她離心?
吳靈惜一開始是真情實感地哭,後來發洩得多了,就沒那麼怨憤了,而且大女兒偶爾會提著吃的去家裡看她,她就難過不起來了。於是,她漸漸從情感宣洩派變成了演技派,不僅僅幫忙守大門,還會跟著趕場子,需要罵架的時候就擼袖子上。
她上了年紀,一般人不敢跟她橫,效果比小年輕強多了。
後來還收了兩個乾女兒。
六十歲那年,韶音卸下身上的擔子,將職務和財富都轉出去,只留了一點養老錢。
然後跟陸明霄去領了結婚證。
“浪漫嗎?”她問陸明霄。
談了三十年戀愛,在老年時領了證,浪漫嗎?
“浪漫。”陸明霄點點頭。
“驚喜嗎?”她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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