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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產銷區統一,鹽價壁壘不存在,那麼廣東的鹽一定會流入廣西,而廣西多崇山峻嶺,運費是一定要算到鹽價裡面的。

所以,產銷區不統一的時候,廣西的老百姓能吃到便宜的廣東“私鹽”;而產銷區統一的時候,廣西老百姓的食鹽成本反而上升了,因為他沒有其他“私鹽”可以選擇了,而廣東也一樣,原本便宜的鹽價,會隨著產銷區統一,提高到與廣西同步的標準。

按照大明鹽務系統裡的貓膩和朝廷中樞對兩廣的鞭長莫及,統一兩廣鹽產銷區的操作,看起來能提高鹽稅,最後操作下來,實際上的結果,大機率是粵商賺的盆滿缽滿,而百姓的食鹽成本極大上升,最後朝廷還不見得收上來多少鹽稅。

拿對伱們有利的東西,來給我賣好?

也不曉得是黃福和陳洽沒察覺出來,還是自身也出了問題,眼下姜星火是無從考證了。

“國師考慮周全,下官佩服。”

金幼孜恭敬的拱了拱手,說道。

“煩請金少卿把這件事與黃尚書和陳侍郎說清楚,兩廣鹽產銷區統一,只是朝廷為了安南戰事的臨時舉措,不可成為定例,鹽法改革時對此亦不可考慮至於湘南和閩南的淮粵之爭,到時我自有處置。”姜星火沉吟片刻,措辭嚴謹地說道。

隨後姜星火又問道。

“鹽法的事情說完了,海禁方面變革《大明律》的條例,審法寺這邊,有什麼疑慮嗎?”

海禁這個事情,具體政策成因,之前姜星火在【奉天殿廷辯】的時候,是分析過的。

但海禁嘛,不僅僅是老朱那一句“寸板不許下海”這麼簡單。

老朱在法律層面上,明文規定的是“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可老朱如今畢竟在鐘山裡面埋著呢,不管姜星火和金幼孜怎麼修改《大明律》體系,他都沒法揭棺而起,所以光是改法律,其實是很簡單的一件事,複雜的是另外兩個問題。

“遷海的事情國師打算怎麼辦?這不是審法寺改一下《大明律》就能解決的。”

金幼孜倒是實話實說,姜星火也清楚,對方說的沒錯。

遷海問題,明朝沒有清朝那麼變態,政策執行上屬於是針對性內遷,老朱的實際行動是洪武十九年廢昌國縣,洪武二十年將舟山島城區居民和其他四十六個島嶼的居民徙遷內陸,以此執行海禁,對抗倭寇和退到海外島嶼的反明勢力殘部。

本來,老朱期望海禁政策對海防的鞏固能起到決定性作用,但是就像他的其他很多政策一樣,最後的結果,都是事與願違.

事實上,遷海政策所實施的直接物件是沿海百姓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所以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嚴重地激化了矛盾,這是因為沿海地區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從事漁業生產,或從事海上貿易,說白了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你老朱堵了沿海地區百姓的正常謀生之路,那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沒有人起來反抗才有鬼了。

對於老朱的遷海政策,百姓的反抗方式有兩種。

第一,潤。

潤,很簡單,那就是開船帶著全家往南洋各國跑,甭管是安南、占城、呂宋,還是爪哇能跑到哪算哪,這也是海賊王陳祖義能發家的原因,舊港那十好幾萬的漢人哪來的?所謂“國初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動輒以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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