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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好心。”
嶽清蘭和氣地說:“那你就把這個好心人說出來嘛!”
劉鐵山這才說了:“是看守所的小趙,他老家就在我們南二礦……”
找到看守小趙一問,事情全清楚了:劉鐵山沒說假話,他老婆自殺的情況確是小趙傳過來的。據那位小趙說,因為過去就認識,劉鐵山一家又這麼可憐,就忍不住把情況告訴劉鐵山了,為此被中隊長訓了一通,後來也不讓他看押劉鐵山了。
案情因此突變,面對高欣潁和起訴處其他檢察官,劉鐵山推翻了關於放火的供述,實事求是地回到了八月十三曰夜供認的違章作業,不慎失火的事實基礎上……更沒想到的是,幾乎是與此同時,周貴根那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
周貴根被捕後,周貴根的老婆唐明麗三天兩頭跑檢察院,跑公安局,見了誰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像祥林嫂似的,翻來覆去說著幾句話:“我家周貴根沒到金色年代放過火,我家周貴根膽小不會放火,我可以替周貴根做個證明人。”這簡直是天方夜譚,犯罪嫌疑人的老婆替犯罪嫌疑人做證明,而且又沒有任何可供查證的證據線索。因此,不論是公安局還是檢察院,都沒把唐明麗的反應當回事。唐明麗便越鬧越兇,上星期二攔了公安局辦案人員的車,爭吵起來後失去理智,辱罵撕扯辦案人員。公安局以妨礙公務的理由拘留了唐明麗三天,讓她寫了保證書,答應不再鬧了,才把她放了出來。出來後,唐明麗不敢到公安局鬧了,卻又跑到檢察院鬧,穿一件寫著“冤”字的白褂子,一大早就跪到了市檢察院大門口,非要見嶽檢察長,引起了不少路人的圍觀,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嶽清蘭只好見了,想做做工作,曉以利害,讓唐明麗收斂一點,不要繼續這麼無理取鬧了。那天參與接待的還有副檢察長張希春、起訴處處長高欣潁和起訴處的幾個年輕同志,地點在檢察院小會議室——嶽清蘭本來說好要和他們一起研究放火案的退補事宜,見這位唐明麗是臨時決定的。
沒想到,這臨時一見,竟將嶽清蘭又一次推入了危險的感情旋渦。
唐明麗是個毫無姿色可言的中年婦女,矮矮瘦瘦的,看上去起碼四十歲出頭了,如果不是唐明麗自己後來承認,嶽清蘭無論想像力多豐富,也很難把這麼一位容貌早衰的婦女和賣銀的小姐聯絡在一起。
唐明麗進門就跪下了,仍是過去對公安、檢察人員說的那一套:“嶽檢察長,我家周貴根冤啊,冤死了!周貴根真沒到金色年代放過火啊,周貴根膽子太小了,說啥也不會放這把火,我能替周貴根做證明人!我真能證明啊!”
嶽清蘭讓起訴處的女同志把唐明麗拉起來,儘量和氣耐心地做工作說:“唐明麗啊,你說冤我說冤都沒用,我們辦案要以事實為根據。現在的事實是,八月十三曰晚上週貴根就在火災現場,我們先不管他有沒有放火報復蘇全貴和金色年代的念頭,他既然出現在著火現場,總要搞搞清楚吧?現在周貴根還只是犯罪嫌疑人,法院還沒判嘛,目前不存在什麼冤不冤的問題。”
唐明麗抹著淚,又要往地下跪:“檢察長,所以我才向你們反映啊!”
嶽清蘭仍沒當回事:“你想反映什麼?不要跪,好好說吧!”
唐明麗說了一個新情況:“檢察長,周貴根那晚到金色年代是接我的!”
嶽清蘭有些奇怪:“接你?你在金色年代幹什麼?你好像不是那裡的員工吧?”
唐明麗吞吞吐吐:“我……我在金色年代娛樂城附近打……打工……”
嶽清蘭益發奇怪,注意地看著唐明麗:“打工?打什麼工啊?在哪家?”
唐明麗看看一屋子人,不願說了:“檢察長,這我……我只想和你一人說!”
嶽清蘭沒同意:“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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