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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了她們家鄉的大姐大。
也就是具有黑社會性質的老大。
為了爭強好勝,桃子和她的那幫兄弟姐妹們,不但學習了散打,還購買了專業打架的裝備。
前面說過,那個年代,社會治安,管理的並不是太嚴。
像桃子這類有組織有紀律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是沒有敢惹的。
於是,桃子帶著一幫男男女女,橫行鄉里,作惡一方。
父母知道後,氣得住了院。
經過三番五次的勸說,桃子死不悔改,依然我行我素。
最後,心灰意冷的父母,徹底放棄了拯救桃子。
他們就當桃子,已經死了。
想想也是,每天打打殺殺的,就是不被對方砍死,也有可能被對方弄殘。
每次打架,打贏了,可能要坐牢。
打輸了,就會進醫院。
被打死了,就得進火葬場。
桃子的父母,預料的沒錯。
在一年後,桃子和另一幫人,搶奪地盤。
對方是一個新起之秀,鐵了心的,想搶走桃子大姐大的位置。
在他們那個社會里,誰做事兇狠,誰有錢有勢,誰就是老大。
因此,桃子帶著自己的人,和對方那幫人,想透過一場廝殺,解決誰是老大的問題。
而且,雙方約定,無論受傷或者死亡,雙方都不報警。
這事放在現在,可能是一個笑話。
但是,這種事情,可是發生在十幾年前。
那個年代,這種事情,真的挺多。
心狠手辣的桃子,又加上她拼命練習散打,沒用幾下,就把對方打成了重傷。
說來也太巧了。
就在桃子取得勝利,再次蟬聯大姐大的頭銜後,卻碰到了警察叔叔的巡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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