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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小說家,不過因為某種原因捲入了一起案件,在案件中,他昧著良心做了偽證,使得那個被冤枉的人含冤而死,有好事者便替天行道,在那小說家籤售書的那天,槍殺了小說家!”
方叢山很是震驚,他沒想到書裡竟然還有這一出,他剛想問鎮南方什麼,鎮南方又接著說道:“他這部系列的叢書叫《十誡》,寫了十個案子,而這十個案子都是以基督教的十誡為原罪來描述的,‘勿妄證’就是第八誡,意思就是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書中的那個偵探小說家就是因為做了假證,害了人命,最後才承受了死亡的結局!”
方叢山眯起了眼睛:“十誡?”
鎮南方嘆了口氣:“是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能有別的神!第二誡,不能妄稱你的神的名字;第三誡,當紀念安息日,這一日必須守聖,就是說這一天什麼都不能做,安心陪著自己接受主的賜福,這也就是他們的禮拜日;第四誡,當孝敬父母;第五誡,勿殺人;第六誡,勿施邪淫;第七誡,勿偷盜;第八誡,勿妄證;第九誡,勿願他人妻,這一誡倒是和第六誡相仿;第十誡,勿貪他人財!這一誡也和第七誡有些相近,只是貪他人財物的手段可以不只是偷盜,更有甚者,為了謀財而不惜害命!”
方叢山還真沒想到鎮南方只是從孫凱的小說就看出了這許多的問題,“十誡”他彷彿曾經在哪聽過,可是早就忘記得乾乾淨淨了。
“孫凱寫了《十誡》,卻只有九本書,因為他把第六誡和第九誡合在了一起,於是第六誡沒了,‘勿妄證’便成了第七誡!不過他卻嚴格地區分了第七誡的‘勿偷盜’和第十誡的‘勿貪他人財’,這說明在他的心裡,對財物看得相對重,這樣的區分從心理上來看他是細化了對自己財物的保護。”
方叢山哪裡插得上話,他突然覺得自己這個警察局長在人家面前根本就算不得什麼,心裡也有些惋惜,這樣的人才要是能夠為自己所用該多好。
其實他並不知道,自己的老部下盧興也很優秀,至少他也找到了這個突破口。
“那依你看,這個案子應該怎麼查?”方叢山小心地問道。
鎮南方淡淡地說:“方局,首先我得給你提個醒,這個案子不難查,但卻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短時間內想要破案的可能性不大。”方叢山想到自己給盧興的期限,他尷尬地問道:“那得用多長的時間?”
鎮南方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三個多月前的那大唐印刷有限公司的財產糾紛案應該就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就在這時,方叢山的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是盧興打來的,不會是他們的偵破工作有什麼進展了吧?在鎮南方這兒他根本就找不到一點優越感,他此刻真是很希望盧興能夠讓自己長長臉,他對鎮南方笑了笑,接聽了電話。
“局長,你在哪呢,我有點急事,想馬上見到你。”盧興的聲音聽起來確實很焦急。
方叢山把地點說了一遍,盧興那邊很是納悶,這上班時間方局怎麼跑到酒店去了,不過納悶歸納悶,他們可不會亂想什麼,掛了電話不久,盧興就趕到了酒店,找到了方叢山。
見到鎮南方和小惠,盧興皺起了眉頭,堂堂局長大人在工作這麼繁忙之中竟然跑到酒店陪兩個年輕人,不過馬上方叢山就向他介紹了鎮南方和小惠,當聽說是方叢山請的外援時,盧興那臉色有些不好看了。這不是在置疑他們的能力麼?
你要置疑我盧興的能力也沒什麼,可你讓兩個小孩做外援這不是打我們刑警隊的臉麼?
“方局,其實這案子我們已經有眉目了,不過有些事情得請示你才行。”盧興這是憋了股氣,說話的態度也有些生硬。
方叢山知道這老兄弟不服氣了,不過聽盧興說已經有了眉目他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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