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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雲貴兩地盛行邪術,很多人都會妖法符咒。
有一年,貴州臬使(就是按察使。一個省的最高司法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公檢法三廳合一的官員)費元龍前往雲南,在半路上,跟隨他一起過去的一位隨從人員張某,本來是好端端地騎在馬上的,不知為何,突然大叫一聲,從馬上摔了下來。
費雲龍一問才知道,那個隨從張某,毫無徵兆地,失去了左腿。
費雲龍知道,他這是被妖人施了邪術所致。想著張某已經跟隨自己很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忍心眼睜睜地看著他變成了殘廢,就停留下來,想辦法救他。
解鈴還須繫鈴人。要想救治張某,就要找到對他施行邪術的人。
於是,費雲龍就張貼了告示說:誰能救治張某的腿,就賞金銀若干。
告示剛貼出去不久,就有一個老人找上門來。
不等費雲龍發問,就主動說道:“張某的腿是我乾的!只因為自己以前依仗主人的權勢,作威作福,橫行霸道,欺壓他人太過分了!所以我就斷了他一條腿,算是給他一點兒小小的懲戒!”
費雲龍幫張某求情,說他已經知錯,請老人家救救他。
張某自己也苦苦哀求,保證自己一定改邪歸正,不再行惡。
老人這才同意救他。
只見他解開自己隨身攜帶的荷包,從裡面取出一條腿,很小,就像是蛤蟆腿。
老人嘴裡嘰哩咕嚕地念了一通符咒,對著那小腿吹了一口氣,然後將腿向張某一扔。
隨即,張某的腿就恢復如初了。
費雲龍按照告示所說,拿來了金銀,老頭也不客氣,領了賞錢就高高興興地離開了。
隨行人員中有人問費雲龍:“他傷害了張某,大人為何不抓住他,按照律法對他施加懲戒呢?就這樣輕易地放過他,還給他賞銀,大人的官威何在?!”
費雲龍解釋道:“對他們這種人,施以刑罰、展示官威,都沒有什麼用處。
以前我在貴州的時候,曾經有一個惡棍某某,惡貫滿盈,所犯的案卷堆積如山。官府把他緝拿歸案後,用仗刑殺了他,將他的屍體丟到了河中。
沒想到,三天後他就又活了過來,剛到第五天,又開始行兇作惡。
然而,官府抓了就殺,殺了又活,像這樣的情況重複了好幾次。
地方官員實在沒有辦法解決了,就將事情報告了撫軍(也叫巡撫或撫臺)大人。
撫軍大人得知後大怒,把人帶過去用刀斬殺,砍下了他的腦袋。
撫軍的意思,用棍子打死他還是完整的屍體,現在用刀砍頭,已經身首異處了,看他還怎麼復活!
但讓人想不到的是,過了三天後,他又活了過來!首級和身體居然可以自動合在了一起,只不過脖子被砍過的地方,有一條若隱若現的紅線。
這個惡徒見官府拿他沒有辦法,更加肆無忌憚,繼續和從前一樣行兇作惡。
後來,這個窮兇極惡的惡徒,竟然發展到了毆打自己的母親!
他的母親忍受不了他的毒打,就到官府去告狀。去的時候手裡拿著一個罈子,告訴當官的說:‘逆子學過巫術,普通的方法殺了他,他還能復活的!
我帶來的這個罈子,是逆子的藏魂壇。逆子自知罪大惡極,難逃一死。所以很早就在家裡,將自己的靈魂提出,用巫術煉化後藏在這個罈子裡。
官府抓住他,刑罰所殺的,只是他的血肉之軀,卻不是他的靈魂。每次被殺後,他就會用這煉化很久的靈魂,來治療新受傷的肉體,只須三天就可以完全恢復。
如今他罪孽深重,惡貫滿盈,竟然還毆打我!我不能再放縱他禍害四方了!我要大義滅親!
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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