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必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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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乾脆去死吧!”
李梅氣得大罵。
張青峰也害怕他老爸真的做出這樣的傻事,勸道,“爸,不值得,我現在感覺到那個張小玲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不娶也罷!”
但又不能不娶,明天就擺酒了,全村人來喝酒,親戚朋友也不遠而來,要是不去迎親的話,那簡直是給全村鬧笑話,甚至會上頭條呢!
“還是我親自去她家談談吧!”
沒有辦法,李梅只能親自去張小玲家一趟。
但被張青峰攔住了,“媽,你又何必去遭罪?他們家的人我總算是看清了!”
“那還能怎麼辦?”
“行啦,這事不用你管,我自有辦法!”
張青峰死活不願意讓母親去張小玲家求情,結婚是雙方自願的,何必求人?
但李梅還是偷偷地去了一趟張小玲家。
由於是親家母前來,張小玲的父母對待李梅還算有點客氣,畢竟是一村人,拋開親家不說,大家都是熟人。
“親家呀,我們家剛剛給了20萬彩禮,至於你們另外提出的8萬出門費,我們家一時也拿不出來啊!”
李梅苦著臉說道。
吳愛蓮道,“親家,我也理解你的家庭情況,但8萬塊錢出門費是給她弟的,明天不給的話,那麼以後你們還會給麼?所以這是必須要給的。”
“哎,可是我們家真的拿不出來……”
“你們可以去借啊!”
“明天都迎親了,讓我們去哪借?況且20萬彩禮其中一半都是借來得,能借的人都已經借過了。”
“這個是你們家的事,我這邊不管這個,我養一個閨女這麼大,總共要28萬很過分嗎?”
“哎,不是說過分,是我們真的拿不出來,要不是這樣看行不行,我們家先欠著,以後有再給?”
“這個可不行,這個錢怎麼能欠?”
吳愛蓮不同意,因為她知道,一旦娶親過門,這錢就要不到了,遲些生了孩子那就更要不到了,說什麼都必須給,不給不可以娶親。
“親家,你們這是嫁閨女不是賣閨女,以後你們家有困難或者遇上麻煩,我們家青峰還是會幫你們的,所以這8萬塊錢……”
李梅仍然苦苦哀求。
吳愛蓮不高興了,“什麼嫁閨女賣閨女?你們要是連這個8萬塊錢出門費都給不起,我們家閨女嫁過去也不會幸福,明天不給8萬出門費,別來迎親!”
吳愛蓮站了起來,準備趕客,卻看見張青峰那小子又跑來了?
張青峰衝了過來,拉走自己的母親,並對吳愛蓮說道,“親愛的丈母孃,我明天會過來的!”
吳愛蓮冷眼瞪他,“沒有準備8萬塊錢就別過來!”
張青峰笑了笑,“對不起,我明天不是來送錢,而是來要錢的!”
來要錢?
吳愛蓮愣了愣,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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