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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顧瑤仍是應了“好,沒問題,你就報我的名字試試。”

李方達忽然問“對了,顧小姐,你為什麼突然會對蕭繹琛感興趣?”

顧瑤從善如流道“哦,我聽說他過去是江城第一醫院的外科醫生,醫術高超。”

“的確如此。”

“所以我很好奇,一個以救死扶傷為職業的醫生,怎麼會犯法。我想這對接下來的心理研究會很有幫助。”

這個理由只是顧瑤胡扯的,但她也是真的好奇,蕭繹琛為什麼會走上這條路。

掛上電話,顧瑤轉而開始看阮時秋的資料。

小川蒐集到的東西大部分源於網路,阮時秋的案子當初是“昭陽事務所”負責的,她是被告人,而被害人盧泓則是“立坤事務所”大股東的兒子。

這層關係乍一看很像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父輩是勁敵,想不到到了下一代,兩個孩子卻搞起物件,結果還弄成一個坐牢一個植物人的結果。

可直覺告訴顧瑤,事情原本沒有表面上看的這麼簡單。

雖說顧瑤和阮時秋的見面只有短短几分鐘,卻也足以令她看到,阮時秋的骨子裡蘊藏著很深的叛逆,當然也可以解讀為某種“堅持”。

堅持不要成為“成年人”,堅持自己相信的東西,排斥和仇恨一切與之不容的“成年人世界”。

但這並不是說,阮時秋就是個衝動易怒,會拿起傢伙把人打成植物人的姑娘,何況被打傷的還是她男朋友。

這裡面需要一個非常強烈,促使阮時秋不得不這麼做的動機。

是什麼呢?

就算盧泓也變成了被阮時秋仇恨的那種“成年人”又如何,阮時秋應該會掉頭就走,何必打傷人?

資料裡寫的是,兩人是因為發生口角,進而引發劇烈爭吵,而且兩人都動手了,推搡的過程裡,阮時秋磕到重物,腳踝有輕微骨折,盧泓停手了,還上前檢視阮時秋的傷勢,但阮時秋一時氣不過,就拿起雕像砸向盧泓的頭。

也就是說,當時盧泓是面對阮時秋被打中的。

這也不是正當防衛。

案發地點在盧泓的家裡,當時只有盧泓和阮時秋兩人,盧泓的父母已經離婚了,他跟著父親住,當時父親不在家。

阮時秋打傷盧泓之後很害怕,就跑出盧家,但這距離她去自首,期間相差了三個小時。

也正是因為這三個小時的延誤,盧泓被送到醫院後,顱內已經堆積了一大塊淤血,顱內壓過高,立刻送進手術室進行開顱手術,腦內部分組織和淤血一起被切除,能醒過來就算奇蹟了,但就算能醒,也不會再像以前一樣過正常人的生活,因為切除掉的腦部組織剛好負責語言,也就是說盧泓會喪失語言能力。

顧瑤接著又翻到當時媒體們的報道和網友的評論,很多人都在說阮時秋就是運氣好,要是這一打,把人打死了,或是盧泓在醫院搶救無效,那就不是故意傷人罪,而是故意殺人罪了。

還有人在問,阮時秋自首前的那三個小時在幹嘛,她是害怕嗎,在逃與不逃之間猶豫?

當然,這裡面還有很多蒲明妍幫兒子盧泓討公道要說法的報道,她更多次以媒體人的身份告訴大眾,說她根本不相信盧泓和阮時秋是因為口角才動手,還說阮時秋隱瞞了事實真相,根本沒有說真話。

蒲明妍還說,阮時秋母親早亡,她一直在看心理醫生,自首當日還是她的心理諮詢師陪著去的,很有可能阮時秋在精神方面有問題,案發時就是犯病了,才會將盧泓當做攻擊物件,這種有暴力傾向和對社會有危害性的女孩,就算將來刑滿釋放,也會再犯事。

不過這些都是假設性的結論,不管阮時秋將來還會不會犯事,法院都不可能假定她會,必須要依案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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