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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到底什麼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所有人都一頭霧水,不明白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要聊的時候,轉而又道“這幾個字聽上去是一個名詞,但實際上它是一個動詞,如果沒有人去實施,它就是一個擺設。”
“所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到了實際操作層面,生活裡可以這樣舉例——假設我是未成年人,當我打傷了另一個人,我有這個法律保護,讓我判得輕一點,當我殺了一個人,我也有這個法律保護,令我免除死刑。前提就是,我犯了事,這個法律才發揮作用。那麼反過來呢?如果我被人傷害,甚至是被人殺死的時候,它會保護我,令我免除這些痛苦麼?不,首先我要自己學會反抗,要自救,甚至是以暴制暴,然後我才能享有它帶給我的保護。”
採訪的主持人很快就和顧瑤對話說“顧老師,您這樣的見解是否太偏激呢,這種情況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遇到的。”
顧瑤說“的確,這個例子不能以偏概全,但它代表了大部分的生活裡發生過的案例。比如說,當一個未成年人受到了另一個未成年人的傷害,通常成年人們會怎麼處理呢?老師跟家長談話,家長和孩子談話,都只是談,和和氣氣的談,他們會用成年人之間比較圓滑的方式來處理未成年人之間比較極端的情況。有些問題可以透過這種方式解決,但有些問題這只是隔靴搔癢。”
“未成年人保護法聽上去像是為了未成年人而設定的,可它的使用方式是有門檻的,有幾個未成年人會運用呢,真正使用他的還是成年人。未成年人遇到了棘手的情況,不會第一時間想到這套法律來保護自己,他們無論是身體還是心理上都是弱小的,他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成年人求助,如果這時候成年人懶得管,袖手旁觀,或者反過來指責這個未成年人不懂事,不聽話,或者一些成年人有心管,卻因為身份是陌生人而使不上力,管不著,那麼這個未成年人該怎麼辦?”
主持人眼瞅著顧瑤已經跑題了,根本沒有一句話是針對蒲明妍的,連忙把話題往回找補,直接問顧瑤,不知道她對蒲明妍極力維護自己的兒子盧泓一事怎麼看待?
顧瑤笑了笑,將主持人的“煽風點火”看在眼裡,卻不點破,只是說“一個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這是本能。”
主持人忙說“可她卻用了一種很極端的方法,這似乎不能用‘保護’來形容,更像是‘包庇’。”
“是包庇也好,保護也罷,只是用詞的不同,像是這樣的譴責也不能改變蒲女士個人的看法,她的觀念不會改變,說這些毫無意義。不過我倒是因為這件事想到了一句日本的俗語——大概意思就是,撒一個謊言等於吞掉一千根針。這裡面的滋味,冷暖自知。”
所謂的一個謊言等於一千根針,其實是一個典故演變過來的,就和“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是差不多的道理。
兩人約定了一件事,拉鉤就等於承諾,違背承諾就要“上吊”。
當然不是說一定要上吊,這充其量就是口頭上的小詛咒。
一個謊言等於一千根針也是一樣,撒謊的人,就會吞針而死。
蒲明妍為了保護盧泓,就一定要違背事實而撒謊,在維護了兒子的同時,她也要吞下那一千根針,身體裡的某一部分也將永遠死去。
這就像是三年前的阮時秋,她隱瞞了筱飛俠的死,三年來心裡一點都不好過,人坐牢了,連心靈也是,直到她把事實說出來。
她無法做到安然享受當初那個比較輕判的“故意傷人罪”的便利,自此心安理得的做人,如果她不說出這件事,不為這件事承擔後果,此後一生都不會再邁出一步,她會永遠的活在“過去”。
不日,祝盛西又送來了第二份資料夾,不過他和上一次一樣,沒有多待,只是站在門口和顧瑤閒聊了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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