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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安給楊萬里暗示了兩條路,第一條路,就是讓楊曼麗和王磊他們,想辦法把田雨從看守所里弄出來。
可是,要把田雨弄出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二十幾天前,案子還在派出所時,只要把派出所的相關人員打點一下,再在公安分局主要領導那裡搞一下關係,這事也就搞定了,不用再繼續走程式了。
可現在呢,情況就變得十分複雜了,案子繼續在走程式,已經到了檢察院那裡,要想把田雨的案子撤了,那就需要打點更多的領導,無論是派出所還是公安分局,還是市局和檢察院,都需要搞關係,處理的手續,也特別複雜,需要很多部門的領導批准才可以。
趙安打聽過了,要想在這個時候搞定田雨的事情,至少需要100萬元,即使田雨的父母都是大領導,也一樣省不下這筆錢。
所以,趙安就暗示楊曼麗和王磊,要他們自己掏腰包,去把田雨營救出來。
第二條路就是,把田雨放出來以後,田雨的父母看到女兒沒事,也就不會再和王磊過不去,只要他們過去廣南都市報說一聲,都市報的領導,也會去公安局撤銷案子。
但是,就算是都市報那邊撤訴了,國家還是要追訴王磊觸犯的法律責任,特別是經偵大隊那邊,好不容易碰到一個大案要案,他們怎麼可能會輕易放過王磊呢?更何況,辦案人員還可以拿到一筆獎金。
同樣的道理,要想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王磊和楊曼麗依然需要打點,但是,要想擺平養了個的事情,恐怖就不像田雨的事情那麼簡單了,除了需要搞定那幾個直接的辦案人員以外,還必須要搞定經偵大隊的石大隊長,這麼一來,又要花個一百多萬塊。
也就是說,要想搞定王磊的事情,至少需要300多萬塊,毫無疑問,經常花天酒地的王磊,肯定是拿不出來這麼多錢的。
至於楊曼麗會不會替王磊出這筆錢,那就要看王磊和楊曼麗的關係到底有多深了,再說了,就算是楊曼麗能夠幫王磊拿出這筆錢,那麼,從此以後,楊曼麗和王磊之間,也會多了一份猜忌。
趙安心想,這個時候,是王磊著急,而我趙安這邊不用著急,反正,田雨已經在看守所裡呆了二十多天了,多住一兩天,也不是什麼急事。
掛了楊曼麗的電話,趙安就帶上孫麗麗,一起去考察別的寫字樓了,要是看上合適的樓層,就趕快買下來。
在後面的幾天的時間裡,趙安和田建明各自動用自己的關係,繼續把田雨的案子按了下來,特別是檢察院那邊,以證據補足的名義,已經把案子重新退回了派出所。
這麼一來,派出所那邊就可以繼續把案子壓下來。畢竟,田雨的案子只是一個普通的故意傷害的案子,田雨本人又屬於自首,加上趙安和田建明的活動,屬於小案子,不會引起輿論的關注。
相比之下,王磊的案子就是大案要案了,就算是楊曼麗的後臺再牛逼,因為有趙安和田建明這兩股勢力在背後搞鬼,王磊面臨的形勢,也越來越危急。
說的直白一點,田雨的案子可以等,王磊的案子卻不能等,這是因為,警察同志那裡,已經準備拘捕王磊。
趙安從胡立山得知,最近幾天,楊曼麗和王磊果然都在加緊活動,他們分別採訪了公檢法的有關領導,但是,公檢法額的領導礙於田建明的面子,應該都沒有給他們什麼許諾,同時,公檢法的領導,還把他們想在搞關係的事情,又轉告給了田建明。
趙安知道,只要楊曼麗願意在這件事情幫助王磊,那就充分說明,她和王磊的關係,已經十分密切,密切到那種分不開的地步,既願意幫王磊出錢,又願意幫王磊出力。
在沒有任何官場力量支援的情況下,要想同時擺平田雨和王磊的事情,至少需要三百多萬元,要是楊曼麗讓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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