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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人打, 這是現實,一個人被槍林彈雨籠罩絕對會被打死,這也是現實,1v2、1v3的事情, 在人人都有了槍以後就變得很難, 現實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會被菜刀砍死。所以, 現實是, 在他們反應過來, 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幾發的時間。
不知道美國人下的是什麼命令,必須留活口, 還是死活都可以,不過, 李竺留下來就是為了給傅展爭取時間,她就不會還心懷僥倖,猶猶豫豫。大石頭做她的支架和掩體,為她卸掉了大部分後坐力,所以她激發得很快,就像是電腦程式,跑得熟了, 大腦裡就只想著這個,忘了害怕,只是最純粹地在跑,思忖著怎麼在最短的時間內造成最大的傷害。
頭兩槍擊中的是輪胎,噗噗兩聲,輪胎癟了下來,這樣他們就算要走也得換胎,傅展有更多時間逃離,這時,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槍,將子彈上膛。李竺不管他們,眼神快速掠過人群,找到衣飾最整潔的那個人(這就意味著他腳下的球鞋成對,而且沒有‘吐舌頭’),手指壓下果斷擊發,一聲抽響,人頭像西瓜一樣炸了開來。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過她以後,她覺得開這種槍也挺簡單,而且,射中頭部帶來的視覺效果最可觀,也最有威懾力。殺掉頭領,對隊伍士氣的打擊也最大,人群驚慌地散開了一會兒,又更緊密地聚在了一起——這可能是人類的本能,覺得這樣聚群會對獵物帶來威懾,在冷兵器時代,這也許是對的——不過在槍被髮明以後,這麼做就等於是為狙擊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現代槍械的動能,只要擊中軀體,不管是哪裡都會讓人失去戰鬥力,李竺只要閉眼掃射過去就是了,反正是絕對不會射錯的。
可惜,敵人並不是npc,在這瞬間的反應過後,他們迅速四散開來——現代戰爭本來就是這麼打的,拍出來絕對沒電影裡那麼壯觀,隊友之間走得很疏,就是為了避免成為移動的活靶子。李竺只來得及掃射了一梭子,三四個人應聲倒地,血腥味更濃重地瀰漫在空氣裡,的確已經有人驚慌了,他們衝她大喊大叫著什麼,滿面的詫異之色,李竺還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項鍊開始親吻,好像她會邪法一樣,如果不是他們自己也拿著槍,她會懷疑自己已經不知不覺間穿越到了冷兵器時代。
槍管在發熱,她已經殺了五個人,但卻毫無感覺,只隱約感到一絲荒謬,不過,不管對面多麼醜態百出,他們依舊在前進——這些人手裡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輕機槍有效射程卻在500米左右,從射程來說形成了壓制,這也是他們目前都沒舉槍射擊的理由。這也顯示了這些人的專業素養:如果是平民,受到這種畫面的刺激,是根本無法思考的,手裡有什麼就用什麼,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開槍再說,但老兵就會知道,射程不夠開槍也只是浪費時間,他們有二十多個人,分開來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機槍和遊戲裡一樣端著一通扇形掃射,把人通通幹掉,那樣射擊精度很差,在數百米的範圍內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標,尤其現在目標已經分開,只要他們越靠越近,進入射程以後,終究能佔據主動。
事實上,現在他們分開來,開始往前跑了,她就已經瞄準得很吃力了,500米外瞄準一個相對靜止的目標,衝一群人掃射,這都不是很難,一個在高速奔跑的目標呢?這就不好說了,有汗珠從李竺的鼻尖落下,她瞟了手表一眼:剛過去不到一分鐘,她還能爭取到更多時間。
她瞄準,扣下扳機,連發三槍都落了空,黑人跑起來真是很快,而且她也有點慌了,手更因後坐力發軟,李竺調整了一下,再扣一發,人數應該是二十多個,倉促間她數不清,但這群人真野,她殺了這麼多個,他們明顯慌了,卻還是很兇,依舊在往前衝。
又倒了一個,李竺手心發麻,剛才湧上來的腎上腺素效用漸漸褪去——而且她扣了多少發,就等於是被人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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