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似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8節,異能讓我做剩女,紅葉似火,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華珠寶設計一部總監錢文森的英文名。這份截圖上所顯示的系統是昇華珠寶去年新啟動的自主辦公系統,是由昇華珠寶自己開發的,目前在市面上用這種辦公系統的獨昇華珠寶一家。”
對比起前面的設計草圖網路備份,這份截圖才是真正是殺手鐧,炸得錢文森和張佳佳目瞪口呆,就連素來沉穩,應對得宜的汪律師也變了臉。原以為是一個手到擒來的小官司,哪曉得最終卻出現了這種轉折,果然,輕視任何人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法官和審判員就左亦揚提交上來的證據商議了一番,復又問汪律師:“對原告律師提交上來的證據,被告律師可有異議?”
異議?他拿什麼去異議?法庭是憑證據說話的地方,原告鐵證如山,他便是口才再出眾,也沒辦法在眾目睽睽之下,顛倒是非。
只是……汪律師也不願在自己的履歷上留下這麼一個敗績汙點,所以哪怕明知錢文森不大可能拿出什麼有力的證據,他仍然道:“我當事人對原告的版權登記存疑,委託創作作品申請登記的,著作權人還應提交著作權人及創作者的身份證影印件(著作權人或創作者是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法人程式碼證的影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創作合同或協議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據我所知,左寧薇女士在6月26日就遞交了辭呈,並未向公司申請這些材料,因而我請求再調查一番。”
他這番質疑合情合理,法官頷首答應了他的請求:“被告的請求合乎法規,請於三日內提交新的材料和證據,7月11號第二次開庭。”
然後法官宣佈了退庭。
汪律師舒了口氣,終於爭取到了第二次開庭的機會。不過錢文森這個案子他是不能再接了,汪律師打定了主意,回頭就與錢文森解除委託合同。
只是他想得很美,但很快現實就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因為剛走出法庭時,兩個穿著警服,神情嚴肅的警察上前,拿出兩張拘留證,分別出示在錢文森和張佳佳面前:“錢文森,張佳佳,你們倆涉嫌一宗欺騙他人吸食毒品罪,請跟我們走一趟!”
第二十四章
這個案子是公開審理,在社會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因而今天也有一些媒體人前來採訪。
庭審上的反轉,原告律師丟擲來的一個個實錘本來就讓不少媒體人興奮不已了,誰料都退庭,大家都要散場了,結果還來了這麼一個大“驚喜”。在場的媒體人紛紛舉起相機,對著面沉如水的錢文森和張佳佳拍個不停。
更有機靈的記者像鯊魚聞到了血腥味一樣,連忙將話筒對準了兩個警察,問道:“請問警官,錢文森與張佳佳欺騙他人吸毒,此案已經偵破了嗎?受害者是誰?”
尚易當然不可能在這時候公開回答記者的問題,他板著臉拒絕道:“此案尚在偵查階段,不方便對外透露,請讓一讓。”
見尚易不肯鬆口,記者的矛頭一轉,紛紛盯上了錢文森和張佳佳:“錢總監,請問你們欺騙何人吸毒?為何要欺騙對方吸毒,是與對方有深仇大恨嗎?”
“張佳佳女士,請問你為何會與錢總監合謀欺騙他人吸毒?是錢總監許了你什麼好處嗎?”
“這吸毒案是不是跟今天的剽竊案有關?”
……
記者們的想象力天馬行空,一個個,問得錢文森和張佳佳啞口無言。兩人齊齊捂住臉,但仍然擋不住面前不停閃爍的閃光燈。
更讓兩人絕望的是,門口還圍了許多旁觀的群眾,他們也紛紛拿起手機拍照,更有甚者,直接將照片上傳到了網上。如今是自媒體的時代,一個手機,一個賬號就可以在網路上釋出資訊,傳播新聞,過不了多久,他們倆這狼狽的一幕就會上傳到網上,弄得人盡皆知。
眼看法院門口的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