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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謠平靜地拿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放下:
“快樂不是那麼容易就得到的。”
“但我原本以為對你來說很容易。”
“?”
“因為你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不像我……”
蔣謠苦笑:“就算是這樣,快樂也不是應得的。”
“不過,”一陣沉默之後,秦銳忽然說,“有段時間我能夠感覺到你有點不一樣。”
“?”她抬起眼睛看著他,像是在聽一個笑話。
“那段時間的你……好像活在夢裡一樣。”
她愣住了,錯愕地看著他,埋藏在記憶深處的東西忽然被挖了出來,叫她不知道怎麼面對才好。
“但……”過了好一會兒,蔣謠才拿起酒杯,把裡面剩下的紅色液體全部喝完,“夢總要醒的。醒了之後,你看見的也許是一個比入夢之前更糟糕的世界。”
秦銳沒有說話,只是跟她的空杯子碰了一下,然後仰頭喝完了自己杯裡的酒。
整個週末,蔣謠雖然已經病癒,但整個人仍有些懶洋洋的,好像什麼都不願意去想,什麼都不願意去做,她在家裡躺了兩天,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空,心想:冬天又來了。
星期一早晨,蔣謠回到辦公室,馬不停蹄地處理完一大堆上週落下的工作,結果還沒來得及吃午飯就被秦銳塞進了商務車。
去的路上,她又開始走神。她看到車窗上倒映出來的自己的臉,告訴自己:有些事,必須拿出勇氣去面對。
當蔣謠跟隨秦銳他們一起走進會議室的時候,祝嘉譯已經坐在那裡了。所有人自然又是一番客氣地寒暄,她安靜地站在那裡,忍不住打量起同樣安靜的他。
他似乎比以前壯了些,變成了那種像是經常出入健身房的身材,他的肩變寬了,因此顯得頭比以前小。他把頭髮剪了,原來那頭幾乎已經到肩膀的長髮,如今卻變成了短髮,雖然不至於像板寸那麼短,可是總讓人覺得……不太習慣。他臉上的輪廓比以前更深了,尤其是眉骨,這讓他的眼睛看上去變得深邃,而不是原來那張,總是愛笑的娃娃臉。可是,如果非要說的話,其實改變得最多的並不是他的輪廓與線條,而是眼神。
他變得成熟了,成熟很多。可以說,他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男人,而不是再是……一個年輕人。
她想不出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他——其實,她覺得自己也沒必要去挖空心思想那些形容詞。他就是他。她記憶中的那個,愛撒嬌的大男孩,早就隨著時光消失了。從她說分手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失去他了。
蔣謠在座位上坐下,有些擔心他又要對她冷嘲熱諷,然而他卻只是安靜地坐著,從頭到尾,都是如此。
他就坐在她斜對面,她只要一抬頭,就能看到他。可是她沒有那種勇氣,沒有與他四目交接的勇氣。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麼窩囊地面對過一個人,這個世界上,只有“祝嘉譯”這三個字會叫她愧疚、難堪、尷尬、無可奈何……
在她目光所及之處,是他的手。他左手虎口的地方有一顆痣,不深,非常淺,就跟他右眼眼角上的那顆痣一樣。她忽然想起曾經有一次,他們躺在他那間小小的公寓裡,只開了一盞昏暗的床頭燈,他從身後抱著她,她則捏著他的手掌放到燈光下。
“你的生命線很長,說明你能活很久。”她的口吻簡直像一個巫婆。
身後的年輕人輕笑了一下,沒有說話。
“你的事業線也不錯,”她繼續說,同時用拇指摩挲著他的掌心,“看上去好像會有幾次重大的改變,不過總得來說,還不錯。”
他從鼻腔發出了一聲“嗯”,像是根本不把她的話當一回事:“那麼感情呢?”
她用食指戳了戳他的掌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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