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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老先生年輕的時候在銀座是叱吒風雲的人物,開了一間非常有名的同性戀酒吧,這個酒吧足足火了有二十年,十幾年前才開始銷聲匿跡。”
“……”我有些愕然,“同性戀酒吧的意思是……”
老闆眨了兩下眼睛,算是預設。
“後來他們在這裡住的時間長了,也逐漸融入了這裡的生活,老太太斷斷續續說了她以前的事。原來她年輕的時候家境很好,那個年代還在流行父母決定子女的婚姻,但是她愛上了一個年輕的酒保,於是就離家出走,嫁給了這個酒保。然後有一天,這個酒保決定離開她——這部分她沒有多說,也沒有人去問——於是她開始一個人獨自生活。這個時候她才真正體會到生活的酸甜苦辣。”
“她為什麼不回到父母身邊去?”我問。
老闆看著我,似笑非笑,好像在開玩笑,又好像很認真:“如果是你,你會回去嗎?”
我想了想,最後嘆了口氣:“應該不會……”
他微微一笑,開始用乾布擦那些剛洗完的杯子。
“所以那位老先生是在結婚之後才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嗎?”我又問。
老闆聳肩:“大多數時候,人不是一開始就能認清自己的。”
我抬了下眉毛,算是認可:“然後呢?”
“然後就這樣過了二十年,”他一邊擦杯子,一邊輕巧地說,彷彿二十年是二十天一般,“有一天她接到一通老先生年輕時好友打來的電話,告訴她說,老先生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經非常嚴重了,嚴重到誰也不記得了。她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去醫院看他。但是當她走進病房的時候,遠遠地,老先生抬起頭看到她,喊了她的名字。”
我雖然有點感動,卻還是忍不住虧他:“為什麼你說得好像你也在現場似的。”
老闆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起來:“不是啦,是因為這段話,這個場景,我已經聽老太太說過很多遍了……”
我詫異:“可是她看上去不像是喜歡跟人家講自己八卦的人。”
“她的確不是,”老闆眨了眨眼睛,“但是有些人,一旦喝了酒,話就變得多起來。”
“……”
老闆將用乾布擦得發亮的玻璃杯一個個擺到頭頂的酒杯架上,然後雙手扶著吧檯的桌面,看著我:“所以最後,她還是決定跟這個男人在一起,或者更準確地說,她決定照顧他的餘生。”
我看著眼前的大排面,不禁唏噓道:“原來要到了這種時候,這個男人眼裡才只有她一個人……”
老闆怔了一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種小小的佩服;“不愧是作家啊……”
我苦笑。好像並沒有因為他的“讚歎”而覺得高興。
窗外的風雪越來越大,老闆又開始目不轉睛地盯著頭頂的電視機螢幕,我瞥了一眼,似乎正在播放紀錄片,兩隻松鼠在鋪滿枯枝的泥土地裡搶松果。
“已經變成暴風雪了啊……”他喃喃道。
我這才明白,原來他是在看電視螢幕上方滾動播出的天氣警報。
“這種天氣,”我說,“很適合殺人事件的場景。”
聽到我這麼說,他終於將視線從電視螢幕轉到我身上:“你說你是寫愛情小說的?”
“……嗯。”我用鼻音回答。
“可是你看上去不像是那種有很多感情經驗的人。”他撫著下巴說。
一瞬間,我有些哭笑不得。原來一個看上去很酷的人,一旦開啟話匣子,就會變得收不住。
“那寫散文的人生活就要很鬆散,詩人就必須時時刻刻活在風花雪月裡,推理小說家要天天目睹殺人現場嗎?”我反駁道。
老闆想了想,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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