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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米斯,【無罪之界】外名叫郝曼杉,25週歲,性別男,單身,無業,青年包租公。

是的,儘管他並沒有一份正經工作,但鑑於父母早逝的他繼承了大量(約兩個‘單元’)姑媽留下的房產,每個月至少能收到近六位數的租金,所以生活質量一直都還不錯,再加上這傢伙長得眉清目秀,頭髮過肩後甚至分不清是男是女,半套主角模板就已經出來了。

順便一提,這赫米斯還有個正在上高三的同居妹妹,是他姑媽的親女兒,名下的房子比他只多不少,而且長得好看,還很粘哥哥。

總而言之,人帥多金、父母雙亡、有妹有房的赫米斯多少算得上是個人生贏家,畢竟最標準的主角模板也莫過於此了。

不過人這種生物嘛,什麼都不缺之後反而容易搞出點奇奇怪怪的么蛾子出來,就拿赫米斯來說,他明明有著聰慧的頭腦,考上了本市的一流大學,卻在大二時期選擇了退學,之後也沒像別人一樣談個戀愛找個工作什麼的,而是開始混幫派。

當然,在這個黑道比白道還難做的時代,說是混幫派,其實只是一群遊手好閒還不愁錢的小青年們經常聚眾喝酒、聚眾吃串、聚眾蹦迪、聚眾去遊戲廳罷了,最多不過是跟別人發生口角爭執的時候比較唬人而已,要單論戰鬥力的話,這會兒正在天柱山當保安的阿良及其那幫子小弟小妹們能在半小時內打哭他們。

而在不知不覺間,可能是因為性格義氣、存款殷實、妹妹漂亮等一系列原因,頗具人格魅力的赫米斯就這樣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周圍那幫小年輕中的領頭人,不聲不響地混成了老大。

不得不說,這哥們兒真就跟有主角光環加身似的,如果不是他那位堂妹是朵純度百分百的橘色百合花,赫米斯很可能真的會因為過於現充而爆炸。

不過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儘管赫米斯是表面看起來是個要錢有錢、要顏有顏,妹妹、小弟、房子都一應俱全的現充,但他的日子其實過得並不輕鬆。

比如說,他不僅並非單身,而且已經跟青梅竹馬相戀十好幾個年頭了……

好吧,我們必須承認這一條讓他顯得更現充了,但如果再加上一條,那個女人正是他的上級領導呢?

這會兒有人可能就要問了,你小子不是剛說赫米斯是個無業者嘛,他哪兒來的頂頭上司?

天真了不是,我的話你們都敢信。

咳,言歸正傳,事實上,赫米斯表面上確實是個無業者沒錯,但他背地裡卻是一個勤勤懇懇的公務員,簡單來說就是——警察。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覺得恍然大悟,認為這傢伙之所以能衣食無憂,不但躺著能賺錢,就算躺著賺不了錢也能躺著賺錢,表面上看起來是運氣好,其實全都是局裡接濟的,事實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上面那些關於其家庭情況、經濟情況的概括,全都是真的,赫米斯就是個可以靠收租維持高生活質量到死的男人,至於他為什麼當警察,一言蔽之就是——正義。

沒錯,他是個非常有正義感的人,而這份正義感,則來自他那同為警察,卻在其幼年期不幸喪生於某個案件中的父母。

順便一提,他那位青梅竹馬的父母也是警察,跟赫米斯的雙親一樣,都是很有正義感的好人,兩對長輩既是同事也是朋友,關係可謂是十分要好,唯一的區別就是清明節時一方是掃墓的,一方是被掃墓的。

總而言之,赫米斯從小就想當一名警察,不過鑑於撫養他的姑媽想讓其成為一名醫生或者律師,他才沒能在高中畢業後報考警校,畢竟老太太的身體不太好,當時已經沒幾年好活了。

然後……在赫米斯大二那年的寒假,那位透過搞房地產把兩個孩子拉扯大的姑媽終於還是沒能挺到新年,而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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