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選擇代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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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
但是,他萬萬沒想到,李青一個新秀球員,居然會這麼剛。
現在好了,他是既輸了比賽,又輸了人品。
另一邊,tNt的演播室後臺。
“哈哈哈!”
“李青,我簡直愛死你了!”
只見奧尼爾捂著大肚子,笑得差點喘不過氣來。
要知道,在奧尼爾的職業生涯中,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不巧的是,那次事情的主角也是快船隊。
當時是奧尼爾28歲的生日,他想讓快船隊給自己的親友們提供一些門票,但被快船隊直接拒絕了。
於是在那場比賽中,奧尼爾迎來一次大爆發。
全場35投24中,罰球22罰13中,砍下61分23個籃板的恐怖資料。
最後率領湖人隊,直接將快船隊按在地板上摩擦。
沒想到,10年後的今天,歷史居然再次的上演。
“不行!”
“我得在快船隊的官媒下留言,必須得好好的感謝一下他們。”
“不然的話,我可看不到如此精彩的比賽。”
......
眼看李青的球票事件愈演愈烈,快船隊的官方不得不出面進行澄清。
按照快船隊的說法,他們已經準備好了球票,只是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球票未能及時送到李青的手中。
一切都是誤會,僅此而已。
雖然,快船隊的解釋非常牽強,就連快船隊自己的球迷都不相信。
但是,架不住快船隊老闆的資金雄厚。
在美國這個自由之都,沒有任何事情是美刀擺不平的。
於是,在媒體們的默許下,李青的球票事件很快就平息了下來。
不過,身為當事人的李青,似乎對此表現得漠不關心。
因為,他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亟待處理。
某個五星級酒店的會客室。
“耐克、阿迪達斯,還有安德瑪。”
“他們對於簽下你,都表現出了相當大的興趣,尤其是安德瑪。”
奧斯丁將幾份合同,同時遞給了李青,笑著說道。
他也沒有想到,李青會這麼快就收到商業合同,而且還都是一些國際體育大牌。
耐克,5年300萬美刀。
阿迪達斯,3年150萬美刀。
其中,最高的是安德瑪,出到了3年300萬美刀。
李青簡單的將合同掃了一遍,抬頭看向奧斯丁,問道。
“還有其他的嗎?”
“我的意思是,還有更高的報價嗎?”
奧斯丁聞言,臉上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然後又掏出了幾份合同。
“這幾個體育品牌,無論是知名度,還是市值規模,都不如耐克和阿迪達斯。”
“但是,他們的報價卻要更高一些。”
“尤其是幾個中國的體育品牌。”
喔?
中國品牌?
李青好奇的接過合同,隨手翻看起來。
李寧,5年5000萬人民幣。
安踏,5年4500萬人民幣。
鴻星爾克,8年萬人民幣。
等等。
一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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