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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爺今年都是十八了,可還把我當成小孩子,這等爛仗,難道我還要拿出刀槍弓箭來。”

騎在馬上的陳思寶低聲埋怨道。

這時候的他可沒穿著淺色繡花的花哨長衫,一身黑綢布的短打扮,護腕皮靴都是齊全,在馬上倒也有幾分英武之氣。

大明勳貴屬於特權基層,不得擔任文職,不得出任地方官員,不過在經濟上卻有特權,並且可以在軍隊中任職帶兵,因為這一階層的最開始就是發源於跟著太祖皇帶打天下和成祖皇帝靖難之役的武將功臣。

所以勳貴子弟,除卻紈絝到不可救藥地步的,男丁大多都懂得些騎射技擊之術,去領兵做將,總歸被認為是有出息的。

而且勳貴家中的家丁護衛往往就要在跟隨主家上陣的時候一同前往。這些人等同於大明軍將身邊的親兵,他們每日裡訓練打熬,裝備也精良,算是極為出色的戰士。

陳思寶儘管吃喝玩樂,可這練武的時間比其他的勳貴子弟來說要多一點,家裡的家兵家將練的也勤一點。

所以在京師中和其他的勳貴高官子弟單挑群毆,還沒有輸過一場,算得上小有名氣,有傳聞說,上面有人對他頗為欣賞,認為不耽於富貴。反倒勤於弓馬,將來必然是大明的棟樑,琢磨著等過幾年就放到京營去帶兵。(表示……這個……原文經常有錯別字……)

這位爺還有個習慣,身份高貴,家資豪富,可卻不喜歡在富貴人聚集的京師東城和西城、北城等處玩樂,偏偏喜歡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南城來,在酒樓賭場還有青樓胡混,不過仗勢欺人的事情卻沒有太多。

按照陳思寶他自己的話講“小爺在這南城,就是玩個自在,怎麼胡來都沒有嘴上漏風的人到處亂傳,平白給自己和家裡惹麻煩!”

他說的倒也不錯,在南城全是貧民百姓聚居的地方,伯爵世子的身份足夠壓下大多的麻煩了,偶然有個不開眼的,亮出自己身份對方立刻恭敬拜服,那也有個爽快感不是。

沒想到橫行了這麼久,在振興樓飲宴作樂的時候,連自己的名字都沒報出來,就被人一耳光扇倒在地上。

更丟臉的是,打倒在地上之後自己就那麼睡了過去,醒來才想起這件事,臉可真是丟大了,連自己的老子都沒有給好臉色。

這等勳貴家,兒子在外面打架鬥毆,打贏了回家長輩訓斥一頓,然後就沒什麼,要是打輸了,回去訓斥一頓不說,還要行個家法懲治。

陳思寶好歹也十八歲了,對家裡的這習慣自然明白,丟了這麼大的人,恐怕自家老子要收拾自己,兩天都說自己牙疼不能去吃飯,讓廚房做了送來,然後抓緊糾集家丁和那狐朋狗友的手下人準備去找回場子。

偏偏打自己那人也怪,在南城居然查不出來是誰,誰都知道那是百戶田榮豪的轄區,可那晚上的錦衣衛是誰,居然問不出來。

本以為那鳴春樓的粉頭們應該知道,沒想到他陳二少過去,對方卻閉門不見,說什麼那也是得罪不起的一尊神,二少要再逼迫的話,就要上吊自盡云云。

陳思寶是大少爺性子,逼迫青樓女子上吊他還覺得無聊犯不上,倒是某皇商的小兒子,也是他的朋友琢磨出來個法子,說是你在振興樓捱打,不如咱們說說那人的模樣,派個會盯梢的就去那邊守著,沒準就能找出是誰來。

結果今天上午就傳來了訊息,打人的正是當值的錦衣衛總旗王通,陳思寶聽到這個就是大怒,其他的什麼也不打聽了。

層然一個小小的總旗,芝麻一般的身份,就這麼欺負到自己的頭上來,不收拾了他,那豈不是丟人。

陳思寶知道這事不能鬧大,要不然驚動太廣還是自己丟人,不如打斷那總旗腿腳,到時候再亮出身份來,也算出一口惡氣。

想想那晚上那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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