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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讀者就是自己。
那時還沒聽說過什麼電子郵件,兩人的通訊都是手寫郵寄,所有的信件都是送到宿舍樓的看門人那裡,然後收信人自己去取。於是大家都知道石燕有個在名校讀書的男朋友,她宣告瞭幾次,說不是她的男朋友,大家都不相信,說如果不是男朋友,誰還有那個閒心每週寫封信來?
大家都很羨慕她有個名校男友,但大家都不看好這件事,說像他們這樣一南一北的,男友遲早會把她丟掉,因為男人花著呢,尤其是這種身居鬧市的名校男友,身邊該有多少女生圍著呀。
她懶得跟那些人解釋,也不再宣告黃海不是她的男朋友,反正離得這麼遠,黃海就只是一個名校生,雷打不動地一週一封信,多麼浪漫,多麼詩意啊!
大家一致認為她的男朋友長得很handsome。那時還不流行“帥”這個詞,女生中間也沒人敢承認自己好色,所以連“英俊”這樣的詞都不好意思用。仗著都是學了幾天外語的,凡是說不出口的話一律用英語代替,讓英國佬們去臉紅。所以大家都說她的男朋友很handsome,可惜班上的同學有很多都發不準這個handsome的音,聽上去就像是“憨傻”一樣。
石燕有了黃海這個“憨傻”的名校男友做擋箭牌,省了不少麻煩,她那些男同學就知難而退了,所以她在校四年,追求過她的男生不超過三個。一個是因為資訊不靈通,追了兩下才聽人說起她的名校男朋友。還好,那人知錯就改,校正了自己的準星,調轉槍口打別人去了。另一個是個愣頭青,傻大膽,偏不信什麼名校生的邪,搶上來追了一通,但坐了幾次冷板凳之後,也就逃之夭夭了。還有一個是個有老婆的,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居然來打她的主意,被她上了一通道德課,還威脅說要告訴他老婆,結果那人跟她反目成仇了。
她就頂著個“名校憨傻男友”的光環活在別人的羨慕與嫉妒裡,時間長了,連她自己也糊塗了,感覺真的有個名校生在追她一樣。她給黃海寫信的時候,常常把他想象成某個她很喜歡的電影演員,而她就坐在那裡,用筆跟他交談。她讀黃海來信的時候,也把他想象成某個她很喜歡的電影演員,拍片忙了一天,到晚上還記得坐下來給她寫幾句,她心裡就有種甜甜的感覺。
大家猜測黃海長得很“憨傻”,可能是因為他字寫得非常漂亮,因為大家對黃海的瞭解,也就是他的字,而且是信封上的那幾行字,別的什麼都不知道。黃海寫一筆流利的行書,不管寫多少頁紙,從頭到尾都是那麼漂亮。但她就不同了,她寫的字沒有什麼體,要說有體的話,那就是她自己的“石體”。而且她寫字有個毛病,一開始的幾行寫得又工整又漂亮,但越往後,她的字就越馬虎,結構越來越鬆散,字型越來越大,每次到了落款的時候,她的字幾乎已經完全認不得了。
她經常對黃海抱歉自己的字,說不知道怎麼的,寫著寫著就寫亂了。
黃海分析說:“有的人才思如湧,筆跑得沒思緒快,所以會越寫越‘飛’。還有的人循規蹈矩,按部就班,一板一眼。這樣的人可能從頭到尾都能把字寫好,但他們的思維顯然不如前一類人敏捷。”
這個分析讓石燕非常開心,後來就更有理由寫得飛沙走石了。
每週收到黃海的信,每週跟黃海寫信,好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但她從來沒盼望過黃海的信,因為他在信裡也沒講什麼非知道不可的新聞,或者什麼非聽不可的訴苦,而且她知道他每週都會寫封信來,所以她有恃無恐。再說她也根本不關心黃海在想什麼,不擔心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就算他什麼時候停止給她寫信了,她也不會覺得遺憾。
突然有一天,她收到黃海一封信,說他自從聽了她對d市煤礦和鋼廠的描述,就對這兩個地方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現在他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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