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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腳步,漸漸圍攏過來,神情興奮,有衙役和兵丁跑過來維持秩序,那些行人自動的站在兩邊,中間讓出一條道來。

夏依蘇睜大眼睛,他們看些什麼?

破舊的鑼鼓聲愈來愈近,終於,她看到一個不穿衣服,渾身光溜溜,三十來歲,一身肉騰騰,只有一隻眼珠子的女子,被綁在一輛平板車上。

那車,是用一種簡單的木驢原型,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餘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

那不穿衣服渾身光溜溜的女子,身體仰躺著,一頭烏黑的長頭髮盤在頭上綰成大圓髻的樣式,她的頸部,胸部,腰部,附近各攬上一道繩子,兩隻膝彎則捆綁在身體前方左右的兩根矮木橛上。

最變態,最殘酷,最令人噁心的是,她身體的那個女人最隱蔽的地方,此刻卻完全清晰的暴露在眾人面前。

更變態,更殘酷,更令人噁心的是,驢背上有一粗一細的兩根圓形木杵,隨著木驢的推動,迴圈著,有規律地一挺一挺的直往她那個隱蔽的地方,細的木杵,挺進“菊花”,粗的木杵,挺進“那個地方”。

為了增強儆尤效果,兩根圓形木杵上都漆上橫條紋,木杵“進進出出”女子身體的情形,可以讓圍觀的人看得清楚。

每隔一段時間,旁邊的一個衙役,拿了一條鞭子,抽打一下那女人的後背,於是那女人就喊:“淫,婦容氏,因造謠惑眾,造謠生事,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

容氏,正是春麗院的容媽媽。

她這種刑罰,叫“坐木驢遊街示眾”——受此刑罰的女犯,在生理上一般不會造成很大傷害,而是讓她承受光著身子游街示眾的極度恥辱,還有受身體上被木杵侵犯的凌辱痛苦。

夏依蘇張大了嘴巴。

因為受到驚嚇,她打翻了盛著雞尾酒的瑩白長形杯子,還有茉莉花形狀的托盤,連著只喝了一半的雞尾酒摔到了地上。雞尾酒灑了一地,杯子和托盤則落地開花,成了好幾片。

她喃喃地說:“太殘忍了!怎麼能夠這樣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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