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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一個誤解就是隨時隨地褲腰帶上都彆著槍。
其實這種不是悍匪就是亡命徒,或者腦子缺點東西要炫耀的小混混。
沒有那個正兒八經混的人,出一趟門都要別把槍在褲腰帶上。
除非是和人結仇到隨時要你死我活,下樓吃碗粉都不敢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才有可能隨身帶槍。
最多最多,我見過有人無卵事把槍放在車上的,隨身帶槍實在是高估了二流子這個團體的水準。
九五年我在鄂省公安縣,見過名震一時,幾乎可以說大陸第一悍匪的張某人。
這種悍匪加亡命徒,不僅隨身帶槍,還帶著手雷。
像是我們這種群體,日天到楚二手下的長林,陳強手下的曹四火,後來者林么手下的哪吒,一隻手羅飛。
這幾個都是日天日到一定程度上了,也沒見到他們出門隨身帶著槍。
今晚我們剛到遵城,前後間隔不到三個小時,我就來辦羅傑。
羅傑在這紅星街平穩太久了,別說有人找上門身上帶槍,甚至可以說是連塊鐵片都沒有。
他身後的跟著那些人,倒是帶了利器,只不過在我掏槍還有李東偉人先後掏槍後。
他們變得很冷靜,甚至有幾個機靈的,都把手裡的傢伙給扔在了地上。
羅傑這一身吃化肥長出來的肉,沒有白長。
一槍打在大腿上,他居然沒有倒地。
其實人和槍這東西,都說不準。
有時候八字這東西,該信還是得信,有些人從兩米高的地方掉下去,一聲不吭就死了。
有些被打中好幾槍,都還有命活。
按照我們的國情,對於槍這個東西的接觸太少,有些人見過被一槍打死的,有些人也見過好幾槍沒打死的。
導致槍這個東西的威力,一直被模糊化。
實際上真抱著殺人的心思去,老美那邊清空彈匣,無疑是最保險的做法。
因為我打了羅傑一槍,他不僅沒倒地,還雙手按在櫃檯上,準備找東西砸我。
我手裡有槍,佔據了絕對的主動,加之不是第一次摸槍,也不是一次經歷這種事情。
所以我沒有慌亂,在他剛有動作的時候,在他腿上補了第二槍。
這一槍下去,羅傑終於扶不住櫃檯,捂著大腿慘叫倒地。
隨著這裡面的聲響響起,外面一陣高過一陣的吵鬧。似乎是準備進來。
我朝著門口放了一槍,李奇偉和徐謝,更是拿著槍走出門口,槍口往下壓了幾寸,直接開了槍。
槍這東西,真的是所有暴躁症和精神不穩定患者的良藥。
大部分人看見這東西,不管自己手裡有沒有,都會瞬間冷靜好幾個度。
我沒有心思去管門外的事,一腳踩住羅傑的腦袋。
“有沒有想到,我們這麼快找上你啊?”
“人呢!”
我一邊說,一邊蹲下身,死死踩住羅傑的同時,槍口在他周身遊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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