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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天後出了院,他們都建議我再觀察觀察兩天,我都拒絕了。
我不能再等,我要和石傑迅速的把號運營好,不能擱置,因為這是機會,機會就要及時的去把握住,不能耽誤。
其實那只是一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周憶蕭明天就必須要走了,我如果在醫院就不能去送她,我得去送她,所以我必須出院。
前幾天都說等我恢復好再走,誰讓她食言,我這還沒恢復好,她就要離開。
這一天,沒有太陽,烏雲密佈,隨時可能下雨,林鈺抱怨道:“你就不能多住兩天,人家醫生都不建議你出院,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犟。”
周憶蕭依舊一臉柔情,附和道:“對呀,張凡,你確定你的身體恢復好了?”
我自信滿滿的說道:“沒事,放心吧,只要不提重物就行,我自己的身體我自己知道,不就流了點血嘛,又沒傷及內臟,哪有那麼嬌弱。”
一路上,坐在副駕駛的林鈺一個勁的說我犟,是頭驢,我自己又不花錢住院,為什麼不得身體全好了再出來……我坐在後座乾脆戴上耳機,懶得聽她囉嗦。
雨最終還是落了下來,我希望快點落完,然後快點出現太陽,這樣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彩虹,我可以和周憶蕭一起看一次彩虹。
望著車窗外稀稀疏疏的小雨,不知道要下多久。
我祈禱著早點停,我在祈禱中回到了客棧,陳芸因為我今天出院,特意下廚,說還邀請了朋友,只不過都是我們幾個認識的朋友,其他的客人並沒有邀請。
其實也只有我們在她客棧住的久一點,其他人都是個把星期,或者幾天,因為她這兒離布達拉宮有點遠,除非是騎行或者徒步的人,不然真不會在她這兒住。
這頓飯除了慶祝我出院還有送別的意思在裡面,因為明天就是周憶蕭離開的日子,陳芸和周憶蕭是朋友。
讓我感到詫異的是周憶蕭的閨蜜在這兒,聽說去了墨脫,按道理講去了墨脫直接走318回成都就行了,沒必要再回拉薩。
飯廳只有我,周憶蕭,和她閨蜜,林鈺則是回房間穿外套去了,其他人還沒來。
她的閨蜜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周憶蕭,問道:“他就是那個替你挨刀子的人?”
周憶蕭點了點頭,介紹道:“他叫張凡。”接著又對我介紹道:“她叫吳月,我朋友。”
我回應道:“你就是那個要徒步無人區的女英雄呀,久仰久仰。”
吳月回應道:“你都說了,我只是‘要’,並沒付出行動……倒是你,你才是真正的英雄,幫助政府捉住了盜獵分子,還替我閨蜜捱了兩刀子,小命都差點沒了……作為朋友,我真心感謝你,你是個爺們,是個男子漢,不像某些人,不是男人……”
我聽她後面越說越離譜,於是問道:“打斷一下,你說的某些人,是那天和我喝酒的那人嗎?”
吳月點了點頭,情緒不高的說:“就是那個沒良心的,只不過還好,我聽說了蕭蕭的事蹟後算是看明白了,他不能稱之為男人,連你的十分一都不到,遇到危險只顧自己,完全不會考慮我……”
說著說著,兩行淚就從她的眼角流了下來,我有些詫異,看了周憶蕭一眼,她對我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然後搖了搖頭,示意我不要再問,她要說等她說。
吳月擦了擦眼角的淚,吐了一口氣,笑著說:“在墨脫的路上我們遇到了打劫的,那個沒種的男人,留下我獨自一人就跑了,還好路上遇到了警察,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我想把這件事告訴蕭蕭,蕭蕭告訴我你為了救她差點失去了生命,我當場就下定決心,那種男人我不會去愛了,枉自我愛了他這麼多年,是我眼瞎,他就是條夾尾巴狗……你是爺們,以後我要喜歡也喜歡你這種頂天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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