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趙姝櫻的自白(第一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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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秘密——我死過一次。
及笄那年,村裡人說親,我被許給了隔壁村的一個窮秀才。
出嫁之前,我想的是,雖然窮,但保不準日後考取功名成了大官,嫁給他也算值了。出嫁之後,我的一切妄想逐漸破滅。
什麼窮秀才?不過是讀了兩年書就痴人說夢的蠢貨罷了。可我已經嫁給了他,只能忍著窮苦得過且過。
不曾想,那日我上山砍柴,竟然一個踩空摔了下去,一直從山的背面滾到了下面的水潭裡。我不會水,慌忙之中只覺得自己好像抓到了什麼東西,再一睜眼,就看了把我撈起來的大哥。
大哥罵我,撈個魚都不會,手笨腳笨。
我卻腦子恍惚,不明白自己怎麼忽然回到了還未出嫁之前。
到家後,我才發現我在河裡抓起來的東西是一枚玉扣。通體潔白,看上去是個值錢的玩意兒。我本想找時間把它賣了,卻沒想到偶然劃傷了手指頭,血滴在上面,竟然讓我得到了更好的寶貝——靈水。
於是,我開始利用靈水做生意,賣糕點,又因為那靈水許久才能攢起來那麼一小瓶,所以每次我都捨不得多用。
卻沒想到,僅僅是這樣,我做出來的糕點就讓人吃了念念不忘。
之後,我帶著一家人一起賺錢,又帶上幾個機靈的村裡人一起,短短一年時間,就成了我們村裡最有錢的人家。
此時,我已經明白了——我是重活了一世。
我想,既然老天爺給我這個機會,那就說明我不該是上一世那樣的命運,我本該得到更好的。
我開始故意接近林縣令的兒子,作出一副懂詩詞音律的模樣來,那林三公子就對我刮目相看。
本以為我會順順利利的嫁給林三公子,成為黃壽縣最尊貴的女人,卻沒想到,村裡忽然回來了一個叫宋驚芸的姑娘。
都說她模樣好,我去看了,確實長得不錯,但那有如何?我可是老天爺眷顧的人。
後來劉麻子到村裡耍流氓,我出於嫉妒,故意跟宋家對著幹,只是沒想到那宋驚芸是個有本事的,反害得我捱了一頓打,還被林三公子斷絕往來。
之後我便一直耿耿於懷,直到那日我在山上恢復玉扣的靈氣,意外撞見了宋驚芸和那個蓬頭垢面的野人,我怕他們看見玉扣懷疑什麼,估計在村裡胡說八道吸引大家的注意力。結果宋驚芸反而跟人說我去山上是去私會男人的,我簡直要氣死了,更別提回家後孃他們也不分青紅皂白的懷疑我!
真是一群沒腦子的蠢貨!跟著他們只會連累了我,所以我決定嫁人。
我結識了羅老爺的大兒子,順利嫁給了他。成親那晚,羅大少告訴我羅老爺也認識宋驚芸,我真是意外又嫉妒。不過沒關係,現在我有了羅家當靠山,只要偶爾給宋驚芸找點麻煩,就有她受的。
後來村裡發了大水,我大哥意外死了。我難過嗎?或許吧,只是我已經嫁人了,幫他辦了一場風風光光的喪事,已經算是他最好的妹妹了。
可我沒想到,娘跟大嫂他們竟然因為這次大水和宋驚芸成了好鄰里,他們還偷偷賣了我的靈水,我知道的時候簡直如五雷轟頂。
當然,我更怕宋驚芸已經知道了我的秘密。於是我和我那個花心的相公商量,直接找機會殺了宋驚芸。
第一步,我們要搞臭她食肆的名聲。可惜李夏桃那個沒腦子的,竟然把這事辦砸了。還有那個王大夫,拿錢不辦事,我們可不能饒了他。
但我沒想到,殺死王大夫會讓我成了寡婦,更被羅家幾個兒子當成了眼中釘肉中刺。羅老爺之一死,他們就迫不及待把我趕去了其他地方。
我本以為憑我一人很難再將宋驚芸殺死了,可老天爺眷顧我啊,他又給了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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