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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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
言云親自給我們買來了一批軍火。
他是以言傢俬人武裝勢力的名義,從小勐拉地下黑市低價買來十把ak47,和一箱子彈,再多我就沒錢買了。
我們逃亡時所帶的現金全部都打了水漂,如今只剩一張銀行卡在陳偉強身上。
大約是10萬元,轉了5萬給寸老闆當買車錢,已所剩無幾。
我手上這塊勞力士手錶暫時還不能賣,說不定以後可以充闊佬派上用場。
至於接下來的行程,我們是走一步看一步。
生活在這種沒有明天的地方,根本無法預料千變萬化的事情發生。
在言云家這十天,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在養傷,空閒時就去他家後院練槍。
白天,他要去縣城打理生意,便留下管家言默招待我們,晚上回來時,就會告訴我們有關kk園區的最新訊息。
比如,寧總帶著燕子又玩起了失蹤,沒人知道他們躲在哪裡。
艾斯老狐狸沒能把我帶去地下黑市打拳,已被各大老闆下了追殺令……
還有,kk園區當晚就把明家的“姨太太”送去了臥虎山莊,並賠償了一筆錢,最後才不了了之。
不過那個快綁明家“姨太太”的人,被處死了。
據統計,火併發生後,總共被射死1一百多名想趁亂逃走的豬仔。
這其中,並不包括抓回來後被虐殺的名單。
實際上,能活著逃走的人絕不超過十個。
因為我之前幫助軍師長滅了他的手下,現在又牽扯到打黑拳這事,所以成了kk園區的頭號“通緝犯”。
由妙瓦底園區和克倫邦師部共同釋出的“追捕令”,已經傳到第四特區來了。
只要我一去街上冒頭,就會被不知名的勢力給擄走賣掉。
或者當場擊殺。
萬惡的園區,甚至還把我殺人的影片,全部打包寄給了雲南邊防警察。
這些資訊自然也在那邊上頭的掌握當中,否則他也不會隔岸遙控我,並讓我……
目的就是看中我和寧總他們有牽連,並且日後可以互相制衡,利用。
越是這樣,我就越沒辦法回國。
否則將永遠揹負“殺人犯”和“詐騙犯”的罪名。
這些,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我們本就是受害者,為了生存,沒有對錯!
為什麼自救後回國,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可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沒有情和理可講。
想自由,那就創造可以獲得自由的價值,然後去換取想要的自由。
“平安,決定好了嗎?我這裡還有臺越野車,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你肯定用得著!不許拒絕我,我們是兄弟!”
言云見我執意要走,也不再挽留。
知道送錢給我會被拒絕,於是就提出送車。
送槍炮,不太現實,畢竟他老爸的武裝勢力需要軍火,而且他手底下也沒有多餘的槍支。
萬一他爸追究起來,肯定會暴露我們的行蹤,還是不要的好。
目前他唯一能送得出手的就是錢、車、和食物。
這些,也正是我們需要的東西。
“嗯,天下無不散之宴席。你收留我們半個月,好吃好喝的招待,還安排家庭醫生給我們治傷,已經仁至義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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