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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了。

只有餘大慶不大相信,他還覺得是餘思雅在嚇唬他。

但很快他就不得不相信了,因為周部長帶著一隊民兵趕了過來,大聲道:“餘廠長說得沒錯,強迫婦女是犯法的,但凡有這樣的行為,可以到公社來舉報,公社會報案,將犯案人員交給公安。”

有周部長出來作證,由不得大家不信了。

但餘大慶還是不甘心失了面子,而且他骨子裡覺得女兒不乾淨了,應該嫁出去,於是拉著周部長說:“周部長你來得正好,我把我自己的女兒要回去總是應該的吧?你們大家評評理,他們沈家憑什麼扣留餘香香?”

文英站了出來:“餘大慶,作為公社婦女主任,在這裡我要嚴肅批評你。如今是新社會了,不興解放前的老一套。婚姻法規定,結婚自願,離婚自由,餘香香還沒滿18歲,沒有成年,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不能結婚。而且嫁給誰,什麼時候嫁人,她自己說了算,你們家長不能強迫她,現在不時興包辦婚姻了。”

餘大慶不服氣:“老子生了她,養大了她,她的命都是老子的,老子還做不了她的主了?文主任,你少嚇唬我。”

明顯因為文英是個女同志,不把她當回事。

文英氣得臉都青了,又頗無奈,她們婦聯的工作難就難在這裡,只有調解勸說批評的權力,別人不聽她們的,她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還是周部長站出來給她撐腰:“你要覺得文主任是嚇唬你的,那你試試。”

對上他,餘大慶明顯心虛了一些。

餘思雅說道:“這種當事人沒成年,不願意,被父母強迫嫁人的,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宣判婚姻無效。大家要是不介意白出彩禮,鬧上法院,吃官司,儘管娶!”

三人一唱一和,紅臉白臉齊上陣,還真嚇唬到了不少人。

餘家和胡家被餘大慶叫過來撐腰的親戚見餘思雅把公社幹部都叫了過來,一個個怕得罪人,悄悄往後縮了縮,都不敢吭聲,留餘大慶一個人唱獨臺戲。

餘大慶氣惱不已:“我自己的女兒,我還不能作主了,憑什麼?我要帶她回去,老子帶女兒走,天經地義,你們誰也沒道理攔著我。”

“是嗎?你要多少錢?”沈躍站在餘思雅身邊,冷漠地開了口。

餘大慶怔了下:“你……你什麼意思?”

沈躍厭惡地看著他:“你不是說生養了香香嗎?開個價,多少錢?一百夠不夠?田家的彩禮才三十,一百夠了吧!”

餘大慶失語地看著沈躍,似是不敢相信沈躍這個姐夫甘願拿這麼多錢出來。他固然愛錢,但也要面子,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答應了拿沈躍這筆錢,旁人怎麼看他?

餘大慶不幹:“老子不要,沈躍,你個小輩,少他媽的……”

“爸,算了,他要就依他嘛,沈家這麼有錢,香香跟著他們是享福啊!”餘國輝趕緊拉了一下餘大慶,勸道。一百塊呢,他好幾個月的工資,這麼大筆錢,他爸真是傻了才不答應。

餘大慶一口氣差點沒上來,這個蠢東西,竟然跑出來拆他老子的臺,但到底是寶貝大兒子,餘大慶說話的口氣明顯緩和了許多:“你懂什麼?”

沈躍已經乾脆利落地拿出了十張大團結:“趁著周部長、文主任還有諸位鄉親們都在這裡,請大家做個見證,香香的養育之恩,我們做姐姐、姐夫的給她還了,從此以後,她就是咱們沈家的人,我沈躍的親妹妹,她是嫁人還是念書、工作,都跟餘家沒一點關係!”

這話一出,很多人都沉默了,訝異地看著沈躍。

沈躍雖然沒明說,但大家都聽出了他暗含的意思,這是要餘香香跟餘家斷絕關係啊。這姐夫當得比餘香香她老子都還稱職,不少姑娘豔羨地看著餘香香,她雖然有個不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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