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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得鹽稅1200萬貫每年。已知北宋鹽稅峰值高達1300萬貫,比這個理論值還高一點,可見北宋鹽稅徵收還是比較靠譜的。
那麼明朝的鹽產量如何呢?按大明的“綱鹽制”: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
可見,大明每年鹽產量是6億斤,當時一斤摺合後世596克,總量相當於後世的6.72億斤,考慮到明朝實際人口比北宋增加了約一倍,那麼鹽產量也增加一倍,倒是正好吻合。
既然人口和產量等比差不多,那就看看最終收入吧。大明朝廷的鹽稅收入是:每引得銀6兩6錢4分,應得白銀1328萬兩白銀,但……實際上即便最多時,居然也只有250萬兩白銀。
即,明朝明明生產了北宋兩倍左右的鹽,結果鹽稅收入卻只有北宋的五分之一。兩相比較,就鹽這一個單項上,宋朝和明朝如果是生產同樣多的鹽,那麼宋朝因此獲得的財政收入差不多是明朝的十倍!
哦,順便還得一說,北宋一斤鹽零售價格大約在120文,明朝一斤鹽很多時候是三錢白銀,摺合360文錢。
真是妙啊,在明朝實際收得的鹽稅只有宋朝等比十分之一的情況下,零售價反而是明朝比北宋高了三倍。
再說一個比較搞笑的事: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王朝,通常除了末代快完蛋時候刮地剝皮特別狠之外,其他和平年代的賦稅,往往都會隨著國家發展、人民富裕的同時大幅度減少,而這一條只有宋朝例外。
宋朝賦稅是怎麼個漲法這裡篇幅所限就不介紹了,反正兩宋三百年,幾乎每隔幾十年就能漲它一波,理由五花八門,總之就是漲漲漲,只能漲不能跌。
而其他朝代,比如以明代為例,洪武二十六年徵糧2800萬石,布匹120萬匹,絲絹30萬斤,錢鈔鈔766萬貫,軍屯兩千萬石,加上其他亂七八糟的實物稅匯總加一塊兒,怎麼著也有七八千萬貫的賦稅了,和北宋中期差不多。
結果呢,到了弘治年間,天下徵糧米1956萬石,麥677萬石,絲斤,布115萬匹,鈔8842萬貫,雜課鈔7300萬貫,軍屯糧食293萬石……除了大明寶鈔變多了之外,其他各項都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比如軍屯只有洪武年的七分之一,絲是十分之一,總體賦稅只及得上洪武朝的三分之二。你以為這就很慘了?不不不,這還算好的,因為又過了幾十年,軍屯乾脆沒有了,毛……不是,稻草都不剩一根。而等到嘉靖朝時候,已經只剩下弘治朝的三分之二,連洪武朝的一半都不到了。
你看,什麼叫藏富於民,什麼叫國貧民富?大明朝威武啊。
當然,後世還有個比較主流的說法,就是說在農稅差不多,甚至明朝還強點的情況下,宋朝財政完全是靠商稅來反殺明朝的。這話大致上是對的,但其中恐怕有意無意的忽略了一些東西。
熙寧十年,北宋稅賦總收入共7070萬貫,其中農業的兩稅2162萬貫,佔30%,工商稅4911萬貫,佔70%,這是有明確記載的。
要知道,宋朝可沒有大規模軍屯存在,結果宋朝的農稅收入也僅比明朝略低一點,而商稅上呢?宋朝的商稅比農稅多出兩倍多,反觀明朝的商稅嘛……不能說勃勃生機萬物竟發,只能說微乎其微聊勝於無。
據後世儲存下來的民間筆記記載,有松江布商孫克功販布去北京,一路上要經過幾十個關卡,每個關卡都有伸手要錢的人。一路上交稅的額度數倍於貨值,於是最後他只能高價販布。
然而問題在於,彼時北京本地的布匹生意大部分是宮中太監私偷宮廷布匹外賣,成本極低,正規商人根本競爭不了,最後這位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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