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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就是在他死後,時任翰林院編修的高拱應邀為其撰寫了一篇墓誌銘。

這篇墓誌銘之所以重要,不僅僅因為執筆者是高拱,而且還因為它是後世研究駱家的一篇重要文獻,與其他一些文獻綜合在一起,就可以基本確定駱家的發跡過程。

駱家籍貫落在寧遠,但不是遼東那個寧遠,是湖廣的寧遠,後世在湖南永州新田縣。但駱家本來也不是湖廣之人,而是其祖上隨太祖皇帝征戰,最後“克城有功”,受封落在寧遠。這位駱家高祖名叫駱以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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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很有意思,駱以誠所屬軍衛經過一番複雜調整,最終“佔籍燕山中護衛”。隨著太祖於洪武三年封朱棣為燕王、洪武十三年燕王就封北平,燕王朱棣帶著“燕山中、左二護衛將士五千七百七十人”北上。

於是,駱以誠就這麼輕易獲得了北京戶口,一文錢沒花都不說了,燕王還打賞了這批人“鈔二萬七千七百七十一錠”——注意,這時候的大明寶鈔還是比較堅挺的,絕非廢紙。

駱家之後的歷代都有記載,不過此處不必細說,只說到了駱安這一代,因為首次混到了指揮使這個級別,居然請動高拱這位翰林編修為其寫墓誌銘,可見階層提升了。

當然,本書一開頭就提到過,高拱因為在京不肯受賄,在鄉不許增田,所以在京師的日子長期過得緊緊巴巴,主要創收業務就是幫人寫墓誌銘。

按照他的說法,做這事不用出賣良心,了不起也只是幫人家把其祖先的功業誇耀一番,三分功業誇得彷彿有七八分,但終歸不必說假話,算是個不汙清名的勾當。京師居,大不易,這實在是沒辦法的事。

不過,無論高拱對此的態度是不是僅僅收錢碼字,但隨著他本人的地位日益提升,駱家反而抓住機會巴結上了他。只是高拱本質上對錦衣衛提防得很,不願意與之走得太近,於是雙方一直都處於一個若即若離的狀態。

然後,高務實就出現了。

略過一些高務實常規的打造人脈操作暫不去提,後來高務實在宮中就曾經用到過駱家的力量,彼時駱家那位出面的錦衣衛大漢將軍,正是負責某處宮門守衛的駱秉良。

駱秉良是誰呢?是駱思恭他爹,也是剛才提到的那位嘉靖朝錦衣衛指揮使駱安的侄兒。

嘉靖四十年的時候,駱安之子駱椿英年早逝,沒有留下子嗣,於是駱家便將駱秉良立為駱安嗣子,以駱椿“親兄”的名義襲職。但此處有個麻煩,那就是駱安的指揮僉事職級,已由駱椿承襲了一輩,所以駱秉良只能降襲祖職為正千戶帶俸。

因此到駱思恭這一代的早年,駱家的家庭經濟已落到比較窘迫的狀況,而駱思恭早年也只好透過京衛武舉來獲得上升途徑。

但是等到駱秉良為高務實立下功勞,駱家的日子頓時翻身,比原歷史上過得更滋潤一些。而高務實作為早知道駱家此後會發跡的人,也是有心栽培。比如到了現在,駱思恭已經混到了“錦衣衛南鎮撫司僉事管事”。

這個職務的意思是,他正式職務為“錦衣衛南鎮撫司僉事”,而字尾的“管事”二字則是在鎮撫使無人擔任的情況下實際管理南鎮撫司事務,可以認為是後世的“代理xx”。

那麼問題來了,前任南鎮撫司鎮撫使是誰?沒錯,正是上一章提到過的高務實五哥高務本。

高務本是因為高務實要退出對錦衣衛的直接摻和而自請辭任的,但是他辭任之後朱翊鈞不知為何,卻至今仍未任命新的南鎮撫司鎮撫使,只是讓駱思恭以僉事管事南司。當然,合理推測自然是朱翊鈞想要給高務實一個面子。

反正不管怎麼說,駱思恭他們家老早就和高家有些不遠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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