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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大路之前狀告國內十幾家電視臺還有七八個網路公知,連同五六個助攻的影視明星,此事都半年了,一直都沒有結果。
在這期間,曾經有幾個影視明星私下裡找過郭大路,要求庭外和解,對此郭大路倒也不過於逼迫,這些人賠償了令郭大路滿意的足夠金額之後,關於他們的訴訟也就此撤銷,這些錢都被郭大路分出一半,一半留下,一半給了陳瑞虎。
但除了這幾個影視明星之外,無論是網路公知還是各大電視臺,再沒有一私下找過郭大路。
更有幾個公知在網路上叫囂郭大路以勢壓人,連網路人士自由發話的權力都要剝奪,號召廣大網友對郭大路進行抵制,可惜沒幾個聽他們的,除了同樣作為公知的一類人之外,旁人基本上沒人鳥他們。
如今已經過了將近半年,法院還不宣佈開庭,看來有一股力量開始影響司法程式了。
只是華夏法律條文規定,法院受理案件之後,三個月之內要有審理結果,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期,但郭大路這個案件適用於簡易程式,法院沒有道理延長。
現在郭大路要求律師團隊申請開庭,這幾家法院已經沒有任何理由延期審理了。
關鍵如今郭大路身份地位非同尋常,關注度太高,非但在國內人氣高,就是在國外也有很大的知名度,他的音樂造詣水準,已經受到了整個西方音樂界的肯定,如此知名人物,法院也不敢對他做出什麼過分的事情,更何況郭大路本人就是一個金牌大律師,若是對他施展一些法律方面的小伎倆,無疑是孔夫子面前買文章,只有蠢豬才會這麼做。
在與陳瑞虎通話之後,郭大路登上微博,發出了一個徵詢網友的小帖子:
半年前汙衊我的電視臺以及十幾個所謂的網路公知與資深大V,都被我的律師團隊告上了法院,而各地法院也都已經受理此案,可如今都半年過去了,這個案子還沒有一個結果。
因此我準備讓律師團隊向法院申請開庭,要求各地方法院儘快給我一個審理結果。
不過考慮到如今已經是臘月份,法院真要是開庭,恐怕這群被告連今年的春節都難以過好,因此我想徵求一下大家的意見,咱們到底要不要讓他們過個好年?
本來郭大路狀告十幾家電視臺以及十幾個知名人士的案子,在經過幾個月的沉澱之後,大部分網友都已經忘記了,如今看到郭大路的微博之後,這些網友才想起了半年前的事情,許多人都發現了其中的不對之處。
“臥槽,怎麼半年了還沒有處理結果?”
“我還以為郭爺已經與他們私下和解了呢!”
“我也以為郭爺不想張揚,這個案子已經完結了呢,怎麼還拖著?”
“有黑幕!有貓膩!”
“這裡面肯定有問題!”
“臥槽,不能讓他們過好年!”
“不錯,這個春節不能讓他們過好!”
其實在郭大路網上發帖詢問之後,那些被告的十幾家電視臺的相關人士,就不可能過一個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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