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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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孃家親戚有人成婚,幫手去了。阿弟快來,幫我提著這雞的腳,我這動作不太利索。”
沈歌見了,忙上前幾步把雞的腳倒提起來,好放雞血。
大冷天的,吳予時忙出一身汗,他怕弄髒衣服,故而動作格外不順暢。
沈歌將放乾淨血的雞扔到一旁,吳予時把雞血端回去的同時順便把一大木盆滾水端出來。
麥兒和柳兒見吳予時端著水好奇地圍上來,吳予時驅趕一雙兒女,“麥兒,帶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燙到。”
麥兒應聲帶柳兒走遠了些,不過仍興致勃勃地看他爹殺雞。
雞被放幹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掙扎一下,最後一絲活氣也沒了。吳予時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馬紮上,將雞小心放在滾水裡燙過好褪毛。
吳予時到底是書生,再怎麼充熟練動作還是帶著幾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過去,一把過去幫他把雞提起來,“師兄你一邊坐著,我來。”
“別,”吳予時笑,“學無止境,我也學著些。”
於是兩個大男人便在寒風中絆手絆腳地給一隻異性雞褪毛,麥兒和柳兒過來湊熱鬧,時不時拔一點,嚴重妨礙工作效率。
沈歌已許久未經歷這股煙火氣,一時極為放鬆。
他嘲笑完師兄的動作笨拙後,自個主動拎著雞去廚房開膛破肚,而後快手快腳地準備下鍋。
吳予時被搶完手頭活計也無二話,安心地窩在廚房一角給沈歌當燒火公。
麥兒和柳兒中午吃這餐飯都添了飯,直道師叔做的菜好吃,引得沈歌又是一陣笑。
吃罷飯,吳予時打發一雙兒女去睡午覺,坐在客廳問沈歌,“阿弟可是有事?”
沈歌點頭。
吳予時現年二十六,二十二歲之前都在坤究縣,他比沈歌大八歲,胡青窈嫁到沈家村時他已經是個會跑會跳的大小子。
吳夫子與沈鴻存很早便認識,沈鴻存成婚時,吳夫子還幫忙操辦過。
沈歌后來聽說這些事,知曉當年的事吳予時多半還記得些內情,於是便過來了。
沈歌道:“昨日有位長輩找到我的住處,他說是我舅舅。”
“嬸嬸不是逃難到沈家村麼?她親人現如今還在?”
沈歌搖頭,“我也不大清楚,應當還在罷。”說著沈歌將胡青言說的話跟吳予時說了一遍。
吳予時也道:“這未免也太巧了些,不過也並非不可能。那位胡青言是哪裡人士?家中還有什麼人?若是有空,去看看便知。”
沈歌道:“馬上便要科舉,現在哪裡走得開?我已託人去打聽訊息,現在過來就是想問問師兄你記不記得以前那些事。”
吳予時仔細回想一下,搖頭道:“嬸嬸的模樣我倒還記得,你確實和她十分相像,至於別的,我未聽說過。那時我還是小孩,旁的事父母也不告訴我。阿弟你不妨直接寫信去問我父母。”
沈歌昨晚已經寫過信去問夫子與師孃,不過兩地通訊不便,現在又正是年下,估計得明春才能收到回信。
當年沈歌的母親以逃難的名義來到沈家村,身上也無什麼身份文書,後來落戶落到沈家村中,前塵往事便被一筆帶過,沈歌想查都沒地方查。
冉素萱惦記著家裡,早早回家,見沈歌也在,不由意外,忙招呼他留下來吃晚飯。
沈歌笑著回絕,現如今還有宵禁,若回去得晚,說不定還得被巡查計程車兵捉去打板子。
冉素萱不好多留他,忙撿了好幾樣從孃家帶回來的小食,用提籃裝了,讓沈歌帶回去吃。
沈歌並未推遲,笑笑接過籃子告別他們回荀家別院。
正臨年下,到處都熱熱鬧鬧,沈歌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又想起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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