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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大筆一揮,老頭和伊乞乞近乎同時——

直接暴退!

先前仙桃市時,判官就曾說過,它能千里殺人,只要寫上姓名,那人便會死。

堪稱人間行走的死亡筆記·詭異版。

但根據酒仙當時所說的話,越是逆天,觸發條件越難。

再結合少女詭異的詭技,同樣是逆天,可卻必須對方自願上桌。

如此一想,對方詭技絕不能隨意施展。

而且事關滅城大戰,老頭和伊乞乞並沒有必要存在,只是為了守護判官身後的小龍套們。

判官如預料一般,嘴裡嘖的一聲,一筆重重點墨,欲要寫上——詭影之名!

這個名字,它曾在其破道之時,就寫過。

只要這時候——

沒等它的筆墨落下,只見林帆身後,懸起一柄泰阿幻象,立威於此,深深鎮住除判官以外的所有詭異!

而在這時,判官手指懸空,久久沒有落筆,眼裡竟是驚駭。

“媽的…沒有戰意?”

“看來我猜的沒錯。”

林帆嘴角輕輕一翹,總算明白為什麼酒仙會說出那般話。

判官的詭技,確實逆天。

寫誰誰死。

可限制也很大。

首先代價幾乎對等,其次…對方必須有所戰意,甚至說,只要沒有交好之意,皆為戰意。

但林帆從一開始就表達過:想要收它當狗的意思。

自然也算是一種另類的‘示好’。

簡而言之,林帆壓根沒有將其,當成對手!

不過……

在仙桃市之前,判官就曾偷偷寫過他的名字。

這也便說明,它的詭技觸發條件雖說苛刻,但只要符合條件,消耗會大大減少,而不符合條件的,它亦能創造條件!

判官手握厚重毛筆,手指猛一用力,在其指尖,莫名出現鮮紅液體,若非詭異沒有血肉之軀,初見都以為是精血。

但見那一滴‘血’的流出,判官臉上明顯擺出肉痛之意。

‘血’一現,筆墨再次滋出水,譁一下便在上面,寫上一個‘詭’字!

八筆落下,林帆體內限制著的詭影,竟被硬生生‘扯’了出來。

這一幕看得林帆心裡發驚。

在詭影出來之時,能明顯感覺到一股不可抗力,在將詭影毫無條件的“請”出來。

逆天的不禁在這,還有那突如其來的浩瀚之力,詭影臉色鉅變,半跪身子有些吃力道:

“我靠,當初斬了一隻手臂時,就覺得逆天了,沒想到這麼變態的!”

詭影天生戰鬥傲骨,自從爬上半步滅城之後,便再也沒有怕過誰。

就是當初與書生正面相碰,也無懼意,頗有與滅城肩並肩的骨氣。

然而在判官的詭技下,只能被壓得半跪身軀。

但…也只是半跪。

判官微微皺眉。

詭影二字,寫了八筆下來,別說半步,就算是滅城,也只會落得重傷慘叫的下場。

可詭影,僅僅是半跪之姿,沒有半點傷害。

這時,判官才將目光,從詭影,移到林帆身上。

或者說,是泰阿身上。

以及,林帆手中握著的項鍊。

那項鍊,在抵擋詭技的傷害。

哐——

林帆眉間一挑,見到還剩九次機會的項鍊,竟在僅僅一擊下,就毀了一次機會。

原先用時長來算的項鍊,如今只能按次數。

“判官確實是…不容小覷啊。”

儘管酒仙說得輕描淡寫,可真正對上,才能知道,對方也非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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