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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城主大人的聲音,莫託渙散的目光迅速聚焦,下一刻便敬了個標準的禮:“是,城主大人!”

林恩瞥了他一眼,嘴角帶著一絲笑容,道:“現在你的理想是什麼,成為騎士?”

莫託呆住了。

他看了眼林恩腰間的鐵劍,又瞅了眼不遠處被貫穿的木樁……

嚥了好幾下口水,莫託才鼓起勇氣道:“城主大人……我,我……”

林恩敲了敲手邊的槍管,道:“這叫做火槍。”

莫託聲音都有些戰慄,眼巴巴地問道:“城主大人,操縱這個火槍需要什麼條件?”

中世紀存在弓箭,然而獵人所使用的弓都是小打小鬧,沒什麼殺傷力。

真正的弓箭,從來就是貴族專屬,平民就算想用都做不到,動輒八九十斤的拉力,重弓甚至能到一百二十斤以上……自由民平均也就八九十斤不到的體重,弓弦都拉不開。

而火槍,威力可比弓箭要驚人多了。

也不知道駕馭火槍要多大的力量……和林恩交手過的莫託,自然不會蠢到以為自家城主大人和那些混吃等死的貴族一樣。

“只要舉得起這根鐵管,就能使用它。”林恩笑了笑,掂量了一下手上的粗劣槍管。

莫託的瞳孔倏地收縮,面上帶著不可思議的神色。

這種神物,竟然不需要巨力才能駕馭!

他的眸子瞬間就雪亮起來,興奮地道:“城主大人,我想學火槍!”

聽到這話,林恩不自覺地露出了笑容。

對方說“做夢都想成為騎士”的話語還歷歷在目,轉頭就奔向了火槍的懷抱……

都說了flag不要這麼早立!

不過林恩對莫託更多是欣賞。

別看火槍看似驚人,但願意接受它的興許還是少數。

比如大夏的某個朝代,還將火槍火銃視為“奇技淫巧”,不能放棄大刀弓箭的“祖宗之法”,直到敵人的槍管子都塞到自己嘴巴里了,才知道全身上下最硬的是嘴巴……

而莫託卻能在一瞬間判斷出高下。

並且壯士斷腕一般,迅速放棄夢寐以求的騎士夢想,轉投火槍,這絕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在時代的洪流之下,騎士終將淪為活靶子。

曾經誰衝鋒最快最勇猛,火槍之後,衝鋒速度約等於領重生號碼牌的速度了。

“加爾,你現在還懷疑西邊會成為敵寇大舉入侵的突破口嗎?”林恩給了莫託一個讚賞的眼神,接著看向加爾。

後者肩膀抖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從火槍帶給他的震撼中回過神來,訥訥地道:“城主大人……您的領土將無人再能侵犯!”

有效射程近百米。

這種情況下,西邊的大平原會將所有敵人都暴露在射程之內,到時候再驍勇的騎士軍團,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不過也不要太樂觀。”

這時,林恩又給兩人打了個預防針。

他有些遺憾地道:“以我們現在的生產水平,頂多做燧發槍。這東西裝填速度很慢,一分鐘也就能射個三四發,而且對火藥的消耗很驚人。

而且,如果純手搓的話,就憑咱們白鴿城的鐵匠,從上手到熟練可能就要大半年了。就算是用上蒸汽機,估計一個月也才能做出四五把。”

林恩微微嘆氣。

燧發槍的原理倒是不難,畫出圖紙之後,鐵匠就能靠錘子一下一下敲出來。

包括裝填速度慢這一點,也能透過交叉式佇列來解決。

但火藥消耗和配槍數量是真的無解。

“算了,不想這麼多。先讓近衛隊的十個人都配上槍吧。”

林恩驅散亂雜念,對莫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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