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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良,他和另一個男人因為借錢起了爭執。別他媽唧唧歪歪的,上次你借的還沒還又來借,我操,上次沒還,這你為什麼給你,你還給我講,我講你媽的假鈔票漂亮。
明明是陳子良用假鈔去糊弄別人,最後卻成了別人的錯,這樣的人永遠都不會認為自己有問題,事情出了差錯,一定全都是別人的鍋,這種人你跟他講不通道理,而且一旦沾上,往往會惹上大麻煩。果不其然,兩人越吵越兇,陳子良順手抄起旁邊的折凳拍了過去。
男人被打倒在地,而陳子良還不想放過男人,他拿起汽油撒滿屋子,並點了一根火柴。隨後,陳子良燒掉自己的證件,逃離了香港。
順帶一說,這段情節同樣取材自真實事件,他發生在紋路叉燒包事件之前,事件原型中有真雄名為陳子良。
他原本是香港人,小時候家境還算富裕,可長大後家道中落,只能四處打工討生活。1973年向朋友李和借1萬塊被拒,結果他就把李和夫婦以及李和的姐姐都綁了起來,李合被他淹死在浴缸裡,隨後他在屋裡放火想消滅證據,而李和妻子與姐姐則趁機掙脫束縛,逃出去報了警,陳子良便從香港逃往了澳門。
由於擔心指紋會讓自己暴露,他甚至砍掉左手的一截食指,並燒燬了其餘手指的指紋。從這一系列舉動可以看出這個人的特質,自私自利且行事衝動,同時也異常的冷。
他骨子裡隱藏著某種瘋狂,後續無論做出怎樣變態的事都不奇怪。
時間一轉,來到八年後的澳門,一個小意外拉開後續故事的帷幕。
兩小孩在海邊玩耍時發現一些殘枝。聞訊而來的警方將現場封鎖,重案組成員也來到現場。
雖然名為重案組,但演員們都習慣插科打諢,沒幾分正經警察的樣子,幾人都嫌殘肢噁心,不想上前檢視,就把這艱鉅而又偉大任務交給年紀最小的女警阿寶。
阿寶很鬱悶,但面對那些資歷深的前輩們也不好反駁。而那斷肢已經被海水泡爛,根本看不出原樣。看阿寶不願意碰到斷枝,其餘組員繼續起鬨說組長會誇獎阿寶的。阿寶這才硬著頭皮繼續幹活,似乎對組長很有好感。
而提到組長,組長李警官也帶著一個妹子到場了,那妹子分外妖嬈,看起來就像是站街女,連領導都帶頭打渾,也難怪整個重案組的畫風都不太正經不過了。
雖然李警官看上去不務正業,但能力還是有的,手下們以為那是被鯊魚咬死的偷渡客。
畢竟在那個年代經常有人偷渡去澳門之前,也的確發生過鯊魚吃人的事件。
這話聽得李警官都想吐槽,那些殘肢可是裝在包裡被發現的,誰家鯊魚吃不完還會拿打包盒?
二人帶上斷肢回局裡檢查後,李警官還安排其餘人繼續搜尋現場,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殘肢。
後續的搜尋結果沒出來,但真實事件中,之後幾天,警方在岸邊真的又找到另外三件殘肢。
話分兩頭,此時陳子良已經改名為王子恆,在澳門經營著一家飯店的店鋪。
店面很小,只有一個叫阿朱的女員工負責收銀和前臺,而王子恆自己則負責後廚,他一出場就在殺豬。
沒有對話,沒有衝突,甚至連場景也不算特別血腥,但極致壓迫力卻撲面而來。所有觀眾都清楚,對於這傢伙來說,殺人就像殺豬一樣。
這店面雖小生意,卻很紅火,阿朱一個人完全忙不過來,王志恆便在門口貼著招工啟事,這天有叫阿文的年輕人上門應聘,王志恆讓對方試了一下刀工,不過沒看幾秒便立馬讓他上班。
看來這裡是很缺人。這是阿文。一談到工資待遇,王志恆就藉故要出門,說回來再談。
很明顯,他對剝削員工已經非常熟練了。臨走碰到有郵遞員送信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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