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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然的舊址就在洛丹倫湖畔,離奧特蘭山谷也不遠…

部落需要這塊領地。

洛林的從武器大師那裡接到的後續任務就是向霜狼氏族報到,成為霜狼氏族的新兵。

在戰場上殺敵獲得榮譽才是最快和最多的途徑。

獲得霜狼氏族的聲望,還能獲得霜狼氏族獨有的坐騎。

白色的霜狼。

以及傳說中的無堅不摧之力,‘豬頭錘’。

老師說這個戰場去的都是滿級精英。

一場戰鬥打個幾天幾夜,幾個星期不停歇都有可能。

洛林最好是去看看位置,報個到,混個臉熟。

真要進入奧特蘭山谷戰場。

現在的亡靈小法師洛林會被雷矛矮人的山羊踩死

裡面動輒都是軍團大戰,小炮灰根本沒辦法存活。

第二次出幽暗城,洛林身上已經更換了一套像樣的裝備。

從頭到腳雖然還是普通的衣物和鞋子,但是看起來不再是破破爛爛。他沒有揹著原本的學徒法杖。

他把它放在銀行寶庫裡,作為自己永久的陪藏品珍藏。

老師說你這叫‘魚別丟’,他也聽不懂,他並沒有給自己的學徒法杖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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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有錢了,兩金多巨資,洛林想要買一把比自己曾經那把破木頭學徒法杖好得多的武器。

可老師說等去了銀松森林自然會有真正的法杖。

沒辦法,洛林學了匕首和單手劍以後,他在腰間插了一把鋒利的剝皮小刀當做武器。

這是他在喪鐘鎮旅店老闆那裡買的。

法杖固然看起來有逼格,實際上攜帶起來並不方便,還要栓一根繩子固定,像個彈棉花的背一把厚實的木杖,走路只能弓著腰,不然就會拖到地上,把自己絆倒

他真正的武器,其實是會長黑蓮花寄來的暗影魔杖。

那支蘊含死亡和暗影之力的發光魔杖,他小心翼翼的揣在懷裡,隨時準備拿出來‘阿瓦達啃大瓜’。

老師說丟魔杖不需要念咒語,只需要激發魔杖的力量。

這跟洛林想象的巫師不一樣。

原來不需要把咒語喊出來,只需要調動魔力引起相應元素的共鳴,就能透過魔杖頂部的魔法水晶激發炙熱的能量攻擊。

嘗試過用魔杖攻擊小動物,一道黑焰激射而出,只一發,小兔子就焦黑如炭。

魔杖的威力可見一斑。

這讓洛林認為魔杖好像比法杖更厲害。

他表面的武器是剝皮小刀,實際上是藏在懷裡的暗影魔杖。

新得到的旅行者揹包不佔地方,也是可以縮小的魔法揹包之一。

空間大了,洛林高興的又買了各種瓶瓶罐罐。

學會了亞麻布揹包配方的他,立馬給自己了搓了無數亞麻布卷。

利用亞麻布卷、魔法染料、蜘蛛絲、粗線等玩意,手動做了十多個亞麻布揹包。

其中6個直接掛拍賣行,剩下4個自己換上,他用完了最近撿到的所有布料,其中還有從腐皮人身上撿到的部分毛料。

這一路打打殺殺,險象環生,洛林都忘了採集草藥和挖掘礦石。

沒有遇到什麼野獸,腐皮豺狼人和血色人類戰士可不能剝皮老師說了只有野獸的毛皮有用,人形生物不能剝皮

洛林見到過需要採集人類血液樣本的鍊金配方,但是需要人類皮的應該沒有吧

沒有商販收那玩意,被遺忘者還是有一定人性的。

心理上,大部分被遺忘者還是無法接受對自己原本種族過於變態的行為。

他們還是保有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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