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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有在自己家能逞威風,出了門,面對族裡的長輩,她壓根兒不敢開考。只能趕鴨子上架,被迫分家,她不甘極了,指甲掐進了肉縫裡,都刺破了一個口子,她都彷彿沒有知覺一樣。

陳大根對隊裡的土地,各家各戶養的牲畜瞭如指掌。他說:“五十塊就雙方平分,三隻母雞,陳陽一隻,陳老三人多分兩隻,自留地,陳家門口這塊三分的給陳老三,東邊挨著保管室那個兩分地給陳陽。剩下的就是糧食了,陳陽幹得多,拿的工分最多,不過陳老三家四口人,這樣吧,四六分,陳陽和陳福香拿四份,陳老三、梅芸芳、陳燕紅、陳小鵬拿六份。還有床、被子這些,陳陽你拿走你和你妹妹的那份。至於其他的鍋碗瓢盆、水桶、板凳按照人頭平分,你們沒意見吧?”

這年月分家不易,因為家家戶戶都窮,什麼都沒多餘的,有的東西根本就沒法分,比如炒菜的鐵鍋,這個不光要錢,還要有工業票才能買到,而農村人是不發票的,只能進城想辦法找城裡人換。因而很多人家裡的鐵鍋壞了又補,補了又壞,都打好幾個補丁了還在用。

這也是很多家庭不分家的根本原因,分了家,兒子多的,想每個兒子湊個鐵鍋都難,菜都沒法炒,怎麼分?分不公平,兄弟還要反目成仇,不如大家一塊兒過,就煮一鍋飯,還能省下不少事和柴火。所以不是孩子長大了實在住不開,或是一家人關係鬧得很僵,沒法一起過了,一般人都不會輕易分家。

可以說,陳大根這份分配的方案非常公平了,儘可能地做到了保障雙方的利益。

但梅芸芳可不這麼認為,家裡最重要的就是錢、糧食和母雞,但現在卻要分給陳陽兄妹倆一小半,這簡直就是挖她的心,她一分錢都不想分。

“我不要分家,我們沒答應分家,陳老三,你說句話啊?”

隊裡,她一個女人說不上話,梅芸芳指望陳老三能站出來拿出一家之主的氣勢,阻止這個事。

但她註定要失望了,陳老三雖然不想分家,可看兒子堅決,公社、大隊幹部都不反對,族叔和陳大根都答應了,他又慫了,根本不敢反對。

被梅芸芳逼急了,他搓了搓手,巴巴地瞅著兒子:“陽陽,要不咱們不分家了,爸改,你看成嗎?”

這算是把他為人父親的威嚴丟到了地上。

但他在家裡從來也沒有威嚴可言,陳陽不吃他這一套,對陳大根說:“大根叔的分配很公平,我沒意見,至於那些鍋碗瓢盆桌椅板凳的,我也不要了,都留給他們。”

那些用爛了東西,他也不稀罕,沒必要為了這點不值錢的破玩意兒跟梅芸芳他們掰扯,浪費時間。他只想儘快分家,帶著福香過上新生活。

“那就更好分了,陳老三,你拿25塊給陳陽,再把糧食點一點,拿十分之四給陳陽,雞也抓一隻給陳陽。”陳大根辦事也利索,他扭頭問陳陽,“你想好住哪兒了嗎?房子要是分,得分成三份,你,陳老三,陳小鵬一人一份。”

在農村,只有家裡的男丁才有分房子的權利。梅芸芳、陳燕紅和陳福香都沒參與分房的資格。

梅芸芳一聽這話,頓時來了精神,對啊,陳陽光想著分家,可分了家,他住哪兒?要是還跟他們住在一塊兒,等他出去幹活了,家裡只有個傻子,她想拿他們家東西還不是很方便?

要真這樣分也行,到時候,雞吃他們的糧食,下的蛋卻歸自己家。還有糧食,她三天兩頭悄悄去裝一小口袋走,陳陽也不會發現,至於陳福香,一個傻子,她根本不看在眼裡。

梅芸芳的心思又活絡了。

但誰知陳陽卻說:“房子我不要,折成現錢,就算五十塊,給我就行。”

分就要分得徹底,還在一個院子裡生活,就在一牆之隔,那跟不分家有什麼區別,陳陽也不放心自己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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