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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道:“同事是次要,長輩才是主要。如果不是長輩,我早就拒絕了。”
本來以為他可能不願意,還有些顧慮,沒想到他直接站起身,將雜誌放回沙發旁的雜誌架,表示並不介意一起用餐。
煩惱了一下午的事就這樣輕鬆解決,心情變得愉悅的同時,因為突破了唇舌的防線所帶來的衝擊也減退不少。
如果一個吻就能讓他變得這麼聽話,那這個吻還不算虧。
吃飯的酒店雖然離辛禾子的公司不遠,走過去也不過五分鐘路程,但我和蔡聰聰還是打算各自開車過去。
經過唯一一個紅燈時,餘光瞧見紀晨風無意識地摩挲著左手手腕,好像那裡有什麼東西一樣。
“你的手怎麼了?”我直接開口問道。
紀晨風動作一頓,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手腕。
“這個嗎?不小心被抓傷了。”他緩緩解開袖口,往上提了提,露出手腕上鮮紅的三道抓痕。
雖然已經結了血痂,但因為傷口比較深,乍看上去還跟剛抓上去的一樣。
“原來萬人迷也會被抓啊。”我調侃道。
“做獸醫總是免不了要遇到這些的,習慣就好了。”他說著,再次扣上袖口,“我不是萬人迷。我如果是萬人迷,小時候就不會總被人欺負了。”
這些我都知道,私家偵探早就事無鉅細地全寫進報告裡了。可坐在這裡的並不是已經將他的事爛熟於心的桑念,而是第一次聽這些的桑念。
“被欺負?你嗎?”我裝出好奇的模樣,“你小時候塊頭應該也不小,怎麼會被欺負?”
“在自然界,殘疾的幼崽是會被逐出族群的。由於戴著奇怪的助聽器,看起來和別的孩子都不一樣,我也被逐出了人類幼崽的群體。”他的聲音不疾不徐,似乎已經徹底釋懷,不含一絲對過往的怨懟,“他們不僅排擠我,搶我的東西,還會把我推倒,將我關進廁所。”
“真是群……小混蛋。”把“狗雜種”咽回去,我選了個較為文明的罵人詞。
“但不是所有人都那樣。我有個……朋友,小時候就住在我家附近。每次我被搶走書包、鞋子、助聽器這些東西,他就會再幫我搶回來。多虧了他,省了不少冤枉錢。後來因為大家都怕他,也就漸漸不再欺負我了。”
握著方向盤的手一緊,我聽出不對。
什麼朋友,不就是他的第一個男人嗎?以為我不知道就在我面前肆無忌憚地說著前任的事,還好意思說我是花心大少?
操,那麼好為什麼不去找他,讓他賞你棒棒糖啊死同性戀!
一想到被這張舔過別的男人的嘴吻過就噁心的要死。
我滿懷惡意地揭他傷疤:“這麼好的朋友,現在還聯絡嗎?”
紀晨風沉默下來,直到綠燈亮起都沒有再說話。
刺痛他我應該很暢快,起先我是這樣認為的。但不知為何,他真的被刺痛了,我又開始惱火。
這股無名火一直燒著我,悶悶的在包裹在胸腔裡,讓我連追問的興趣都喪失了。
將車開進酒店雨廊下,正要下車讓酒店門童幫忙泊車,紀晨風那頭在長久地沉默後忽然開口。
“他厭倦了我,也厭倦了一日復一日看不到頭的生活。六年前,從他出國後……就再也沒有和我聯絡。”說完,他推開門下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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