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大逃殺:絕地求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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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沒有發現任何規律,和基因無關,初步檢測也不具備傳染性和遺傳性,異能人的外貌和身體形態也不會發生太明顯的變化。唯一的區別,是異能人在使用異能時,血液中的某a類球蛋白數量會以一個可怖的數量遠超常人。
這也意味著,這種“變異症候群”無法預防,無法預測,誰都可能成為異能人。
次年,各國的《異常人類管理法》出爐。
只是這個名字,就引起了異能人的第一波抗議。
而在明確了《管理法》內中的內容後,更是在異能人中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異常人類管理法第一條,所有覺醒異能者,不能違反現行所有法律,包括憲·法,刑法,航空法,等等。
《從鬥羅開始的浪人》
第二條,異能者必須前往有關機構提交自己擁有的詳細的異能資訊,以及全部的個人資訊,包括上下三代人的資訊,每個異能者都會擁有一個完整的資料庫,自提交資訊之日起,每年必須定時前來更新資訊。
當局已建立了完善的天網裝置,製作了一大批難以破壞的鈦合金項圈和腳環,能夠實時監控異能人的一舉一動。
項圈內側有微型的注射器,注射液的濃度能麻翻一頭水牛,方便能對作奸犯科的異能人隨時進行麻醉。
第三條,異能人不能破壞項圈。
第四條,異能人不得使用特殊手段,對項圈進行任何形式的阻擋。
第五條,異能人離開本地,前往外地,需要向本地部門申請通行許可證。
這只是前五條的內容而已。
在這項議案還在商討階段時,有某國議員a提出,要在項圈上註明異能人的姓名、年齡與家庭住址,給正常人類最大程度的安心。
一名覺醒了異能的議員b馬上提出異議:“你說的‘正常人類’,是對我們極大的侮辱。我們也是人類。”
議員a反唇相譏:“是啊,所以我稱呼你們‘異常人類’。正與異,只是一箇中性詞而已。”
議員b據理力爭:“這樣的文字遊戲沒有意義。‘正’與‘異’後,還有一個‘常’字。這樣的命名方式,是赤·裸裸的歧視。我們除了有異能之外,有著正常人類的情感與情緒,立法不能剝奪我們正常生活的權益,我們不能被當做犯人對待。”
“歧視?如果我們放棄對你們的制約,你們的精神權益會得到權益,誰又能來保障我們的人身權益?”議員a冷靜道,“你能保證你自己不去犯罪,可你能去保證別人嗎?異能人像是持槍者,還是隱形之槍。我們只有同樣持好槍,才能保護我們自身的安全。”
議員b站起身來,掃了一眼議員a面前的水杯,欲言又止一番後,皺眉道:“愛德華先生,希望你以後最好不要變成‘異常人類’。”
議員a不以為然,冷笑道:“如果有那一天,我會立刻自殺。”
下一秒,議員a眼前的水杯突然爆炸,熱水與碎片四濺,燙得議員a驚呼不已。
在一片混亂中,議員b整一整領帶,低頭離席。
議員a的怒罵聲從身後傳來:“看看!你們看一看!這就是異能人!這就是不加約束後,他們會做出的事情!”
議員b頭也不回,轉身離開。
一名做場內服務的後勤人員跟了出來,亦步亦趨地尾隨著他。
議員b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一眼,直入主題道:“你能操縱水”
後勤人員有些侷促:“是……貝利先生,您是怎麼?……”
議員b點了點自己的右眼瞼下側:“我能看到別人是如何使用異能的。我看到,愛德華的水杯變紅了。”
後勤人員囁嚅道:“愛德華太可惡,我只想給他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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