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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於鯉]神格不穩,二是沒上架,就證明不了它的吸金能力。
但宣傳mv一出來就不一樣了,光是話題熱度跟關注度就不能比,兩者都意味著龐大的商機,現在只要打著《機甲戰神》的噱頭,好奇而去下載的路人粉或者科幻迷就註定了不會少。《機甲戰神》還未上架就走勢大好,以後不出意外的話,只會越來越紅火,甚至成為神作都不一定,於是就成了顆人人都想拿來搖一搖的搖錢樹了。
於俐看得很清楚,終點的合同她既然簽過,要撒潑是不可能的,但要多抓點錢,那可以從別的途徑去搞。
她接著敲字:‘你也知道,我這部mv雖然是為愛而做,但也花了不少錢,人家做遊戲是求財而來,我亦不可能為愛而去,這事經過你們終點談,我也是相信你不會讓我這麼個終點小作者吃虧,至於其他,我都沒有什麼大意見。’
易光:我知道了,這事你不用擔心,我會隨時跟你說情況,現在只是遊戲公司那邊拋來了橄欖枝,終點也很看重這個專案,價錢談不攏不會輕易放出去的
談的價錢越高,終點能拿到的就越多,於俐倒不擔心他們會在談判上划水。
任何熱點都有時效性,要是遊戲公司真想拿下它,著急的倒是他們了。
於俐笑笑,把話題扯到相對輕鬆一點的上架事宜,上架當日她打算爆更三十章,大約九萬字,一囗氣把小高│潮寫圓了,然後留個下一件支線的開頭,務求做到坑人不填命的良好傳統。
她忽然想起件事:‘對了,剛才說到那個mv的使用權……嗯……編曲是個自由音樂人,到時候賣到的錢肯定要分他一半的。’
易光暗暗驚奇,那可不是一筆小錢,他看過mv,曲編得好的確為它增加了很大的亮點,但一般人面對大筆金錢,大抵都不會記掛著給別人謀福利,看來[於鯉]年紀雖然輕,卻是個很仗義念情的人,不由得對她又多了分欣賞。
雖然年紀不小,但他自詡走在潮流的尖端,亦知道墨漣是誰,反正是個男的。
難道……是於鯉的男朋友!?
易光自覺抓住了真相,又不禁為她擔憂起來,社會多雜啊,早戀多不好,但他頂多是她的責任編輯,沒理由語重心長地拉著對方談論早戀的十個危害。
於俐這麼做,卻不是出於什麼‘哎瑪看他還是個窮比大學生’、‘喜歡這小傢伙所以分享給他’之類亂七八糟的理由,而是她真心覺得這是對方應得的。
別人覺得以這個宣傳mv的精細度,不耗資百萬都砸不出來,但她自己清楚得很,頂多耗資了她……一個上午的時間。但寧璞可是認認真真地把曲修改了無數次,一開始她要寧璞幫她編曲,他就沒提過一個錢字,也許任何藝術在商人眼中都是無本生利的好生意,但才氣靈感用一點就少一點,該給的錢絕不能含糊過去,不利用別人的善意與溫情,這是於俐的為數不多原則之一。
她把這個事和寧璞一說,原想著這小傢伙可能心裡過不去,或者會把這筆錢推了。
“嗯,我知道了,你價錢談得滿意就好,記得別吃虧了。”自從在古風圈裡偶爾客串一把男神之後,被好友鍛鍊得他一般說話都能把方言忍住,咬字居然還帶點京腔:“談合約這方面我也不熟,你小說賣遊戲版權的話,還是找個律師或者法律顧問商量一下會比較好,這不……我幫你找一個吧。”
寧璞沉吟,開始估算起自己前陣子打工的存起來的數目。
“別,我門兒清,不用擔心我。”
找律師問問,價錢肯定不會便宜到哪去,她倒是拿得出來,但沒那個必要,華夏法律她早就看得倒背如流了。
於俐輕笑,自己倒是小看了寧噗噗,很少這個年紀的男孩子處事會這麼清晰,把編曲算錢,他也沒有犯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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