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00頁,女文豪,三春景,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作者將自己親身經歷過的狼人殺遊戲,或者想像的狼人殺遊戲過程寫下來。說實在的,對於有大把推理小說可看的讀者來說,這就是看個新鮮趣味而已。但是這種小文能夠在現代都看見不少,在這個見識更少的古代,按理來說是更容易出頭。
之所以將『狼人殺』改成是『妖怪殺』,這當然是為了照顧大家普遍的認識能力。這時候和大家說狼人,恐怕沒有幾個人知道,那麼何必費力不討好地沿用『狼人』的概念?反正改成是妖怪也不影響遊戲。不過相應的,類似預言家、女巫這樣的職業也得換名稱,好在想要找到對應的具有華夏風格的稱呼也很容易。
連翹的想法就是到時候和益州同行玩這個遊戲,然後透過記錄,將整個遊戲過程當成是小短文連載,想來讀者一定會對此感興趣的。這樣一來,至少想要揚名、想要搞新聞的想法是絕對可以實現的。
相比起連翹之前說的種種營銷手段,丁一新顯然對這個新遊戲更感興趣。也是,營銷手段再好對於他來說也就是聽一聽而已,有的還能想像到笑過,擊節稱讚一番,有的就是想像也不能夠,只能看最後的結果。
遊戲就不一樣了,在場都是愛玩的,一下就躍躍欲試起來。
連翹無法,只能問丁一新要了一些玉版紙,做了一副比較簡陋的狼人殺紙牌。點了人頭,玩起了這個遊戲。
這個遊戲一旦玩起來就不得了了。
『狼人殺』這個遊戲對於沒有玩過,特別是也沒有看別人玩過的,就是一個普通的遊戲而已。說不定還會覺得規則聽起來很複雜,生出牴觸心理,根本不想玩。但是一旦上手了才會發現這個遊戲不簡單!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