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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合約細節是已經商定好了的,包括二兩八錢銀子一千字的稿費、最近三部小說的部頭約。按照合約規定,三部長篇小說寫完之前她不能給別的報館或者書商寫長篇小說。不過不超過一萬字的短篇小說倒是可以——這裡還註明瞭,不能是《藥廬瑣記》那種打著短篇小說名號,實際上是連載小說的作品。

另外零零碎碎的條款還有很多,總之商量到如今的版本,兩邊都是認可的。今日來簽訂文契,就真的只是簽訂而已,除非是一個事兒媽,不然到了這個份上幾乎不會臨時變卦。這樣做表面上沒有什麼損失,實際上很敗人品的。

人品這種東西在業內看似一文不值,在一個作者紅火的時候報館、書商都哄著他,誰管人品這東西呢?但有的時候又會顯示出分量,不注意這些小節,將來有一個山高水低的就知道什麼叫做人情冷暖了。

唐思遠的辦公室門就那麼開著,見到宋文靜帶著一個年輕漂亮的小姑娘進來,還順手把門給帶上了,頗有些不解。若不是知道宋文靜的人品,唐思遠都要以為自己這個得力下屬是打算搞什麼py交易了。

「總主編,這位是連翹連小姐,我這是帶人來簽訂文契的。」滿心歡喜之下宋文靜根本不記得自己沒有和唐思遠說過喬璉原名連翹,是一個女孩子!

等到唐思遠一臉『這是什麼鬼』的看著他,他這才想起這一點——如果是一般的作者訂立合約,當然不會來找總主編!

趕緊滿頭是汗地解釋:「連翹是連小姐的本名,連小姐正是喬璉先生,今日特來簽訂契書!」

然而這個解釋還不如沒有解釋,原本只是疑惑而已,聽完這句話之後的唐思遠就是一臉懵逼了。在連翹和宋文靜兩人之間一直左右來回地看,想看看是自己眼花了,還是宋文靜瘋了。

只是他再怎麼看,連翹的位置還是站著一個極年輕的女孩子。而宋文靜一臉正經,並沒有什麼開玩笑的意思。

第170章

趕早不趕晚的事情,和宋文靜見過面之後只隔了一天連翹就拜訪了三吳報館。一切都很順利,只除了對方的總主編似乎很不相信她就是喬璉這一點。

她倒不會玻璃心地埋怨這個時代對女子,特別是年輕女子的不信任,或者說歧視,在時代大背景之下埋怨是最沒有用處的行為。只不過該有的鬱悶和尷尬總不會少的,幸虧她早有準備,不然弄不好簽訂合約都會出現波折。

這類文契的簽訂一般來說需要用到保人和戶籍文書,這就相當於後世的擔保人和身份證了。保人擔保這份文書,在保證文書內容的同時也擔保了甲方乙方的真實性,戶籍文書則是方便追責。

連翹沒有直接帶保人過來,但是她有嘉定第一報館的擔保信,以及自己完整的戶籍資料。拿出這兩樣東西,特別是前者,就已經很清楚了。因為擔保信中很明確地說明瞭『喬璉』真人的戶籍資訊,對比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是證明瞭這就是喬璉沒錯,但唐思遠依舊非常震驚!他比宋文靜還長了十幾歲,若說宋文靜沒有現在的年輕人那麼開放,那麼唐思遠只會更加老派。想想喬璉寫的那些小說本子,接受『喬璉』是一個如此年輕的女兒家這是很難的。

即便他用『江山代有人才出』,或者自古有生而知之者這樣的理由說服自己,這一切都是正常的。那也是想得通想不開——理智上相信了這件事,然而感性上依舊沒能接受。

當然,這一轉換的未完成並不耽擱完成文書的簽訂。最後確定了文契的內容,的確和之前說好的沒有什麼區別,連翹和唐思遠、宋文靜三人都在上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並且按下了手印。

最後一式三份,連翹一份、宋文靜一份,最後一份留存在報館的文書管理中。

連翹小心地收好文契便告辭了,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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