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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也有造假,但相比後世的造假技術,相差還是太遠了。再加上這是有名的玩咖許文華拿出來的,當然不至於是假貨。
雞血石很漂亮人類其實有的時候和巨龍這種傳說中的生物很像,天然就喜歡那些亮晶晶、晶瑩剔透的東西,如果顏色絢麗,那當然更好!自古以來愛各種珠玉,不就是這個道理?
連翹把玩這這方小章,紅色飽滿而剔透,確實是上品了。想了想,從她的荷包裡倒出一盒胭脂——此時的胭脂脫色是很嚴重的,所以她若是化妝了出門,習慣地就要補妝。
小章印上了胭脂紅,連翹在自己手心戳了一下,掌心便有一個清晰的『連』字。
許文華狀似無意一般解釋道:「前兩日見你用章,章子用料平常,刻字也不見得多好。我隨手刻了這個拿著玩兒罷!」
此時的各種名貴石料雖然不如後世那樣珍貴值錢,但也是貴重的。連翹搖頭要推辭,卻被對面坐著的宋文靜一聲笑給打斷:「連小姐就收下罷!文華因龍骨發了筆財——他這人最是彆扭,想要謝謝你,又不肯說!」
說到許文華的性格,其他人紛紛笑了起來,連翹也不例外,抿著嘴點點頭。
刻章並種禮物並沒有賦予什麼額外的含義,除了貴一些,收下也沒有什麼。但是貴不貴這要相對來說的,現在的連翹若是想要一方雞血石的章子,再容易也沒有了。
收起章子,卻不小心掃到了那一盒小小的胭脂,一下打翻下來。胭脂並沒有落在連翹身上,反而是滾落在旁邊許文華淺藍色長衫的衣擺上。一痕朱紅,十分顯眼了。
「呀!」連翹被這種意外也弄的不知所措了,連連道歉:「對不住!這衣裳汙了,恐怕不能再穿。」
連翹的胭脂也曾不小心蹭到過衣服,本來古代的染色技術就不怎麼樣,固色尤其差,衣服都不敢過太多次水,不然的話就會顏色黯淡,顯得舊舊的——為什麼《紅樓夢》中總描寫那些有錢女眷一身『半舊』云云,並不是真的儉省到那個地步,只不過洗過幾次之後自然就那樣了。
不能發狠洗衣,再加上胭脂所用色料難除,總之這件長衫是救不回來了。
許文華當然不在意一件長衫怎麼樣,瞟了一眼,甚至都不管這件事。然而他到底是個公眾人物,這一日穿這件長衫被人看到了,還問他怎麼回事兒。
許文華隨口道:「胭脂染的。」
這訊息不知道怎麼傳出去了,然後就有人敷衍出了一個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美人胭脂染衣,聽起來挺香艷的。於是一段時間內,自詡才子的風流浪子們都很流行在衣擺上染一道胭脂。
許文華知道之後倒不是很生氣,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他從來不和傻子生氣。
眾人笑絕,紛紛拿這件事打趣許文華和連翹:「其實這些人說的也沒有錯,你們兩個難道不是才子佳人?」
連翹才不會被這種打趣弄得手足無措了,乾脆應和著道:「怎麼說話呢!我們就是才子佳人?我倒是覺得該是才女佳郎呢!是我不夠有才,還是文華生的不好?」
「好好好!許文華自然生的足夠好!」這話並沒有多好笑,但是眾人從來都是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調侃許文華機會的——關於許文華的長相,他自己不太喜歡提,剛入行的時候因為長得太好,曾經被人譏諷過『繡花枕頭』,如今一般人不敢提,也就是朋友們才會放肆說。
朋友之間相處融洽,來到蘇州之後連翹總算不再孤獨。只是有的時候太不孤獨了一點,她還得向這些朋友告假她也是要寫小說的,哪能每天瘋玩兒呢。
這一日就正好辭了一次邀約,在自己常去的茶樓寫文。卻不想才寫了兩頁紙,就被突然而至的宋文靜打斷。
「我猜你就在這兒,快快隨我來!」宋文靜急得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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