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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很多影視劇裡還真的有這種情節!只不過將心比心來看,如果連翹自己被一個人拒絕了,連翹心裡念念不忘的時候絕對不會想要這個人來安慰!先不說語言很多時候都是匱乏的,這種內心難以排遣的情緒本身就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寬慰,就說這個人的身份按照感情來說,短時間內自己是沒辦法好好面對這個人的。

連翹覺得自己應該放過自己,也放過對方。時間才是解決一切的良藥,往好處想,說不定對方南下遊歷,心胸開闊之下立刻就能忘掉前塵,找到新的真愛呢!

「不說這件事了,你來有什麼事兒嗎?我馬上就要回嘉定了,家裡正收拾東西呢。」連翹轉移話題。

馬上就要中秋節了,這本身就是一個閤家團圓的節日。往年這個時候連翹應該已經回嘉定與吳美娘過節了才是,今年是因為宋志平的關係,所以在蘇州呆到了現在。不過昨天宋志平的送別宴也參與過了,明天清晨宋志平就要上南下的海船了,連翹也就沒必要再停留在蘇州。

不管怎麼說,還是得回家過中秋節的。

許文華看了連翹一會兒,在連翹滿臉問號的時候慢吞吞道:「那一日你已經答應我求親了的」

連翹當然記得這件事,只不過這會兒許文華說起這件事她還是忍不住臉紅了,不斷地用手扇風,但顯然沒什麼用,臉上的溫度一點兒也下不來。只能『嗯』著點點頭:「這件事我是答應了,但之後的事情得看你的安排!」

這種事情她一個人答應了算什麼呢?放到現代兩個成年人說好了尚且不能輕易拿身份證去結婚呢!真的敢那麼幹,雖然不至於有什麼大問題,可是真麼應付親爹親媽這就足夠頭疼了。

而在這個時代,那就更不用說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並不是什麼金科玉律,至少在這時候已經沒有那麼金科玉律了。似當代的年輕人,很多人都是自己相中了,然後才請家裡人說和親事的。

表面上還是遵守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遊戲規則,實際上這一套已經有很大鬆動了。

一般來說,只要男女雙方沒有階級上的差距,對方的人品也沒有問題,家長也不會做什麼阻撓。畢竟,家族聯姻什麼的,那是家裡有礦、有位置要繼承的人家才會做的事情,普通人家,甚至是一般的富豪,哪有那麼多事兒!孩子既然喜歡,對方也沒有什麼問題,何必要做惡人阻止呢?

那可是自己的孩子,又不是自己的仇人!難道要孩子怎麼難受怎麼來?

連翹和許文華的事情也和各自的家庭有關,至少之後的很多事情都需要長輩出面——而這部分工作,在古代的話一般都是由男方來完成的。如果女方來做,也不是不行,也有女方提親的呢!

只不過這不是主流,而且往往有特殊的緣故在裡頭才會這樣做。

而對於連翹來說,她本來是不在意許文華主動還是主動一些,聯絡家裡這種事本來應該是兩個人的事情才對。只不過她還記得的許文華他媽媽對自己很不喜歡來著,當初她曾兩次來警告連翹『離開我兒子』,其中一次就在連翹北上去京城之前。

連翹當時被對方的言辭羞辱到了,一時生氣說出了相當flag的話,現在和許文華在一起其實有一些自打臉的感覺。

但,連翹是絕對不會承認自己失誤的!

按照道理來說,許母是許文華的媽媽,連翹應該愛重她才對。但但連翹覺得吧,這種事情就不要強求了。如果真的有緣分,婆媳關係很好,兩人成了半個母女,這當然是好事,足夠心裡慶幸半輩子。

可是這種事情的機率很小,絕大多數時候婆媳關係就是一杯白水而已。即兩人關係親熱而又生疏,一方面兩人已經是親人了,所以很多時候都會相當照顧對方,但私下相處的時候總少不了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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